第十一章 故友重逢(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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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

天昏地暗,电闪雷鸣,乌云密布,飞沙走石。

大雨就要来了。

大街上,人们都在飞快地奔跑着。

有的人在赶回家,不回家的人寻找着能躲雨的地方躲避。

只有一个人,他不慌不忙地在街上走着,就算是天上下冰雹他也不在乎。

他早已习惯淋雨,他认为天上下雨是上天在哭泣。

既然是哭泣,那就要可怜它,所以要接受它的泪。

突然,他停住了脚步,对着前方喊道:“我回来了!”

“神经病。”一小孩儿说。

“小孩儿,有种你过来,我们单聊。”他有些生气了。

小孩儿听后,迅速跑开了。

他风尘仆仆的回来了,回到了这片养育过他的土地。

他是一个漂泊在外的浪子,深深的热爱着这片土地,这里的空气,这里的河流,这里的花草都是那么的熟悉。

他的家早已从这里搬到了其它城市,但是他认为心在哪里,家就在那里。

他摸了摸裤子口袋,从口袋里摸出了一张纸条。

他的一个同学吩咐过他,这个城市有一个他的老同学,可以先去找他,然后再为以后打算。

纸条上写着那个同学的家庭住址。

他看了看地址,微微一笑,大步向前走去。

豆大般的雨滴落在了大地上。

金城。

金锋在家里为了收衣服忙得不可开交。

“快点快点!还有十几件衣服,床单没收,你们洗这么多干什么!”金锋喊道。

饕餮说:“锋哥,主要是洗衣机太多了。”

“哦,那以后家里就放一台洗衣机好了。”

这时,朱雀来到了金锋身边,说道:“锋哥,外面有人找你。”

“什么人?”

“他没说,他叫我带一句话给你。”

“什么话?”

“他说‘你还记得隔壁一年级五班有个鼻涕虫吗’?”

“就这一句?”

“对。”

“快去请他进来。”

这句话让金锋想起了当年在小学的时光,那段不堪回首的往事。

当年他们家很穷,他是一个不太爱干净的学生,鼻涕流出来从来不擦,因此受到了不少同学的嘲笑,人送外号:“鼻涕虫”。

很快,学校里都知道关于他的事,有人还编了一句流行语:你还记得隔壁一年级五班有个鼻涕虫吗。

金锋为了报复,在小学毕业班会上给每个同学都起了外号,还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念了出来。

这些外号有好听的,也有难听的。

好听的被同学接受,难听的就被记了仇。

这段往事,金锋每次回想起来都觉得即可气又可笑。

“锋哥,人来了。”

金锋走了过去,他看见了那个落汤鸡似的人。

金锋故意凑近看看了他的脸,思考了一会儿,脱口而出一个名字:“夏义惇。”

“想不到你还记得我。”夏义惇笑道。

“你的变化是很大,但你的小眼睛我是肯定没忘的。”

“你也一样,只是变化最大的就是你家有钱了。”

“哈哈,对了,你还记得我给你起的外号吗?”

“当然记得,叫‘吓一跳’。”

“你觉得这外号怎么样?”

“好,很好。”

“你来这是……”

“我是来这城市找工作

的,特意找你帮忙。”

“你还没工作?”

“嗯。”

“其实我也没有,我一直是一个无业游民。”

“那你现在在干什么?”

“家里玩,外面玩,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你不找工作。”

“我还没有玩够,玩够了再找,你要找工作的话,我介绍你去我爸的公司。”

“真的?”

“当然,说到做到。”

“那谢谢你了。”

“狻猊,给我的同学安排房间。”

“是。”狻猊答应道。

“狻猊是谁?”

“我的保镖,还有五个我来介绍你认识。”

说着,金锋把他的保镖都介绍了一下,还说了保镖们各自的职务。

夏义惇听后愣了半晌,迟迟说不出话来。

他想:要是我能这样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那该多好。

金锋又说:“明天我们出去大吃一顿,为你接风。”

夏义惇说:“那我的工作……”

金锋笑着说:“工作的事不用担心,你先跟着我玩几天。”

就这样,金锋的这位老同学顺利地住在了他的家中,花上了他的钱。

第二天的饭局上,金锋向夏义惇说出了他的苦恼:“我想要去找一个人算账,她带走了我最心爱的女人。”

“谁?”

“她叫方飞梦。”

“方飞梦!这名字好熟悉。”

“你难道认识她?”

“她家是不是很有钱?”

“对。”

“这就对了,她是我前女友的高中同学,她们是闺蜜。”

“你见过她吗?”

“见过一次,我前女友过生日的时候我们一起吃过饭。”

夏义惇第一次见方飞梦时,被她的外表吸引得连饭都吃不下了,他仿佛丢了魂。

这令他在女友面前出尽了洋相。

但是,他感觉这人虽然长得好看,但太过于高傲,自负。

其实,他看到的全是假象,他并不了解女人。

因为女人都是善变的,猜不透的。

“你什么时候去见她?”夏义惇问。

“马上就去。”

“我想先去会会她。”

“怎么?你难道想泡她?”

“不是。”

“那好,我让狻猊送你去。”

方飞梦住的这房子和金锋一样,也是别墅。

只是她家的别墅比较小,少了一种贵气。

只因她父亲不想显示他家有钱。

方飞梦吃过了午饭,正想要出门购物。

她一出门就看到了一个熟悉的男人正对着她笑。

他的笑容猥琐,**邪。

在那一瞬间,方飞梦只觉得胃在不停地收缩,她快要吐了。

曾经有无数的男人对她笑过,只是今天看见的这个让她感到了极度的反感。

“你好啊,老朋友。”男人说话了。

“你是……”

“孟娟你认识吧,我是她的前男友。”

“哦,我想起来了,你是夏义惇。”

“看来你的记性还不错。”

“你来找我?”

“对。”

“我的直觉告诉我,你一定不怀好意。”

“我的直觉告诉我,你的直觉是错的。”

方飞梦苦笑,她只有苦笑。

“你找我到底有什么事

?”

“没什么,就是找你去一个地方聊聊。”

“什么地方?”

“金城。”

“金城!你要我去金锋那儿?”

“对。”

“为什么?”

“就谈一谈关于金锋的事。”

“好,我跟你走,走之前我要告诉我家里人一声。”

“你去吧。”

方飞梦渐渐意识到,自己惹上了巨大的麻烦,这个麻烦如果不能尽快解决,那以后的日子可就不好过了。

她回到了家中,环视着屋子里的一切,不舍之情油然而生。

冷佳雯走了过来,问:“飞梦,你怎么了?”

“我要走了。”

“你要去哪里?”

“金锋家里。”

“你去干什么?”

“去处理事情。”

“什么事?”

“佳雯,你别再问了,我马上就要走了,你和柳妹千万不要跟来。”

方飞梦早已想到,此去必定凶多吉少,所以她不想连累其他人。

说完,方飞梦奔出了门外。

她流下了几滴晶莹的眼泪。

泪流下,飘到了空中,瞬即随风而逝。

正在洗衣服的柳依依闻声跑了过来,方飞梦的身影早已消失不见。

“佳雯姐,这是怎么回事?”

“飞梦……飞梦她独自去金锋家了。”

“什么!那我们也去吧!”

“不行,她吩咐过,我们不能去。”

在这万般焦急与无奈中,柳依依的脑海里迅速闪过一个人影。

这个人使她的心中立刻燃起了希望之火。

“佳雯姐,我们去找一个人,他一定能帮我们。”

“谁。”

“百里鸿晨。”

百里鸿晨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他帮过不少人的忙,他从来没有帮过倒忙。

只是他只帮自己力所能及的忙,那些帮不上的忙他是万万不会帮的。

百里鸿晨坐在办公桌旁,他正在专心致志地工作,他一旦用起心来,什么人也打扰不了他的。

突然,一股浓郁的,不刺鼻的香水气味扑面而来。

他立刻断定:来的不是公司的人。

公司里的女人,大多数都是抹过香水的,百里鸿晨在公司这么久,这些气味都是再熟悉不过的了。

但现在她闻到的这一种香水味,却是他从来没有闻到过的。

这香气有点像薰衣草的香气,但又夹杂着淡淡的桂花香。

香气在空气中慢慢地扩散,扩散,最后越来越浓……

这个人终于来了。

不对,是两个人,柳依依和冷佳雯。

两人一进来,就匆忙地找着百里鸿晨。

谢东看见了她们,疑惑地问:“你们怎么来了?”

冷佳雯喘着气说:“我……我们要找鸿晨哥帮忙。”

“好,请跟我来。”

“不用了,我来了。”

谢东转头一看,百里鸿晨已经站到了身后。

“鸿晨哥!”柳依依惊喜道。

“你们是怎么找到这里的?”百里鸿晨问。

“我问的张小帅。”冷佳雯说。

“他和你们……”

“是这样的,张小帅想和我们做朋友,以打听你的动态作为交换条件。”

“你们答应了?”

“嗯。”

“唉!神不知鬼不觉间我就被出卖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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