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1.第291章 臭佬(1 / 1)

加入书签

他狠狠地咬向那只老鼠。

老鼠在他手里疯狂挣扎、拼命尖叫,只求一条活路。

肚子是最肥嫩的部分,当他撕咬着美味的肉,一任温暖的鲜血自唇边汩汩溢出时,那滋味真是太棒了,以至于他不由得流出热泪。

空空如也的肚皮咕咕叫唤,催促他赶紧再咬。

咬到第三口,老鼠停止了挣扎,而他也终于有了一丝满足。

黑牢门外有声音。

他忽然住口,吓得无法动弹。

尽管嘴里满是鲜血、生肉和老鼠皮毛,但他既不敢吐出来也不敢吞下去。

他心惊胆战地聆听着,呆若木鸡。

他听到了靴子踏地和铁钥匙互相碰撞的声音。

不要,他狂乱地想,不要,诸神慈悲,不要是现在,不要是现在。

他费尽心机方才抓住这只老鼠。

如果教人发现,不仅老鼠会被抢走,他们还会报告给拉姆斯老爷知道,然后老爷就会惩罚我。

他明知该把老鼠藏起来,可他实在饿坏了。

整整两天没吃东西,又或是三天。

躺在这片黑暗里,怎么说得清呢?

他的四肢瘦得像芦秆,肚子浮肿,肠胃却空空如也,胃痛折磨得他难以入睡。

每当闭上眼睛,他就会想起霍伍德伯爵夫人。

拉姆斯老爷娶了这位伯爵夫人后,就将她锁进塔里,活活饿死。

到头来,她竟啃掉了自己的手指。

于是他缩到牢房角落,死命握紧战利品,凑到嘴边,用剩下的牙齿飞快地撕咬老鼠肉。

鲜血如注,沿嘴角往下滴,但他顾不得了,他决定赶在牢门打开前多吞些肉。

老鼠肉韧性强,很难咬,而且腥味极重,教人想吐,但他保持着狼吞虎咽的劲头,时不时从缺了牙形成的豁口里把老鼠骨头剔出去。

这么吃很难受,但快饿疯的他停不住。

门外的声音越来越吵。

诸神保佑,老爷不是来找我的,他一边撕老鼠腿,一边祈祷。

老爷很长时间没找他了。

这里有许多牢房,有别的囚徒。

即便隔着厚重的石墙,他也常能听见他们惨叫,其中女人们的叫声总是最凄厉的。

他用力吮吸老鼠腿骨,试图先把肉舔干净再吐骨头,但那骨头却不听使唤地自他下唇滑落,缠在胡子里。

别过来,他祈祷,别过来,去别处吧,求你了,求求你。

然而脚步声却在最响亮时戛然而止,随即钥匙插进了他这扇门。

老鼠从他手中悄然滑落,他麻木地在裤子上蹭了蹭鲜血淋漓的双手。

“不,”他呢喃道,“不、不、不、不。”

他胡乱蹬着地上的稻草,一心想要钻进角落里,挤进冰冷潮湿的石墙中去。

开门的声音是最恐怖的。

当火光照到他脸上时,他发出一声号叫,用双手挡住眼睛。

脑袋阵阵抽痛,令他甚至想到要把眼睛给抠出来。

“拿开火,黑乎乎的不好么,求你了,噢,求求你。”

“这不是他,”一个男孩说,“瞧这衰货,我们走错房间了。”

“左边最后一间,”另一个男孩回应,“这就是左边最后一间,不对吗?”

“嗯,”停顿片刻,“他刚才说什么?”

“他好像不喜欢亮光。”

“一副死相,当然见不得光啦。”

男孩清清嗓子,吐了口口水,“有比他更臭的人没?

我快被熏死了。”

“他在吃老鼠耶,”另一个男孩道,“瞧。”

第一个男孩笑答:“没错,好好玩。”

可我非吃它不可啊。

这只老鼠会趁他睡觉时跑来咬他,不仅会咬脚趾手指,甚至会咬他的脸。

他没法对它手下留情。

不吃就会被吃,黑牢里别无选择。

“我是吃了,”他嚅嗫道,“我吃、吃、吃、我把它吃了。

可它也要吃我,求求……”两个男孩走上前,踩得稻草沙沙作响。

“跟我说句话。”

一个男孩说。

他在两人中较为矮小,也更狡诈,“还记得你是谁吗?”

恐惧阵阵涌来,他不禁连声呻吟。

“跟我说句话:你叫什么名字?”

我的名字。

他想尖声喊出自己的名字,但他做不到。

没错,他们让他知道了自己的名字。

他们教了又教,对他细致又耐心,可他太久没用自己的名字,居然在这当口忘记了。

说错自己的名字,他又会要我一根指头,或者更糟,他会……

他会……

后果不堪设想,不敢设想。

此刻他只觉有无数尖针刺进了脸和眼睛,他的头快要裂开了。

“求求你们,”他嘶叫道,声若游丝,好像百岁老人的求恳。

或许他真的活了一百岁,谁说得准他在这里住了多久呢?

“走吧,”他透过破烂的牙齿咕哝。

残缺不全的指头是他紧紧闭上的眼睛和恐怖的光明之间唯一的屏障。

“求求你们,我会把老鼠交出来,请别伤害我……”“臭佬,”两个男孩中的大个子说,“你的名字叫臭佬。

记得了?”

大个子拿着火炬,小个子拿着一圈铁钥匙。

臭佬?

热泪滚下脸颊。

“我记得,记得了,”他张嘴缓缓地说,“我的名字叫臭佬,臭不可闻,柔弱如草。”

在黑暗中生活不需要名字,因此忘记了名字不能怪他。

臭佬、臭佬,我叫臭佬。

这不是他出生时的名字,在另一个世界里他曾过着另一种生活。

但在这里,从今以后,他就是臭佬,现在他全都记得了。

他还记起了眼前这两个男孩。

他们穿着同样的银灰色羔羊毛紧身上衣,暗蓝色镶边。

两个都是侍从,都才八岁,两个都叫瓦德·佛雷。

是了,大瓦德和小瓦德。

只是叫大瓦德的个子小,叫小瓦德的个子大,这搅得旁人不知所措,两个男孩却引以为乐。

“我记得你们,”他张开破裂的嘴唇小声说,“我记得你们的名字。”

“你跟我们走。”

小瓦德说。

“老爷召见你。”

大瓦德道。

恐惧犹如尖刀刺进他心房。

他们只是孩子,他告诉自己,两个都才八岁。

即便自己虚弱得不像样,也足以制伏两个八岁大的男孩。

然后他可以拿走火炬和钥匙,外加小瓦德屁股上刀鞘里的匕首,逃出黑牢。

不,不,不,这太容易,肯定是陷阱。

如果我逃跑,他会再要我一根指头,他会敲掉我更多的牙齿。

他逃跑过,但那似乎已是多年前的往事。

当时的他有力气,也还有些骨气。

带着钥匙来开门的是凯拉,她说钥匙是她偷的,她说她知道一扇无人把守的侧门。

“大人,带我回临冬城吧,”她脸色惨白,颤抖着苦苦哀求他,“我不认得路,一个人逃不了。

求求您,带我走吧。”

于是他答应了她。

狱卒脱了裤子,醉倒在一摊葡萄酒里,他们很容易就出了黑牢,而那扇侧门也果真如她所言,无人把守。

他们直等到月亮被乌云笼罩后,方才溜出城堡,摸黑踏石涉过泪江,冰冷的激流冻得他们直哆嗦。

等到了河对岸,他感激地吻了她。

“你救了咱俩的命。”

他动情地说。

傻瓜,大傻瓜。

这一切只是陷阱、消遣和游戏,拉姆斯老爷的追猎游戏,老爷最喜欢两条腿的猎物。

他们两人整夜在黑林子里没命地跑,可等太阳出来,森林里远远地却能听见号角声和猎狗的吠叫。

“我们分头行动,”猎狗们越追越近时,他吩咐凯拉,“这样至少有个人可以得救。”

然而那女孩怕得没了主张,死活不肯离开他身边,即便他赌咒发誓说若她被人抓住,他会亲率铁民大军前来营救,也没法把她支开半步。

结果不出一小时,他们便双双被擒。

先是斜刺里冲出一只猎狗将他扑倒在地,凯拉慌乱地朝小丘上爬,却被另一只狗咬住了大腿。

顷刻间狗们全部赶到,冲他们低吼咆哮,只要他们敢动便张嘴就咬。

拉姆斯·雪诺带着他的猎人们随后骑马追来。

是的,他那时还是个私生子,不姓波顿。

“你们在这儿啊,”他坐在马鞍上笑眯眯地往下看,“真是太伤人了,不打个招呼就一走了之。

怎么,嫌我招待不周吗?”

凯拉拣了块石头,冷不防朝他脑袋掷去,偏出一尺多。

拉姆斯笑得更欢:“该罚。”

臭佬忘不了凯拉绝望无助的眼神,直到那时他才惊觉她是那样娇小,几乎还是个孩子。

但他又能做什么呢?

全是她自作自受,他告诉自己,如果她听我的话分头行动,无论如何不至于被一网打尽。

火光是痛,回忆更痛。

臭佬自火炬边扭头,眼眶中有了泪花。

他又找我做甚?

他绝望地想,他为什么不肯放过我?

我什么也没做,至少这次没做。

为什么他不干脆让我在黑牢中烂掉?

他刚抓住一只老鼠,又肥又美的老鼠,扭来扭去的老鼠……

“我们要给他洗澡吗?”

小瓦德问。

“老爷就喜欢这味道,”大瓦德说,“所以才叫他臭佬。”

臭佬,我叫臭佬,臭佬臭佬,凄凉弱小。

他必须牢牢记住。

记住你是谁,服服帖帖乖巧听话,就不会挨罚。

这是老爷答应的,老爷金口玉言。

说实话,即便他想反抗,此刻也没力气了。

他所有的力气在鞭子、饥饿和剥皮人的刀下被洗涤得一干二净。

所以当小瓦德推他起来,大瓦德晃动火炬,驱赶他离开牢房时,他温顺得像条狗。

假如他有尾巴的话,此刻一定在两腿间夹得紧紧的。

假如他有尾巴的话,一定早被那私生子砍了。

这是个不由自主冒出来的念头,也是个邪恶危险的念头。

老爷早已不是私生子。

他姓波顿,不姓雪诺。

铁王座上的小国王已将拉姆斯老爷划归正统,让他有权使用乃父的姓氏。

如今再用“雪诺”来提醒他的私生子出身,会让老爷瞬间暴跳如雷。

臭佬必须记住这点。

当然,他还必须记住自己的名字,牢牢记住。

慌乱中,他忽然大脑一片空白,吓得六神无主,竟绊倒在黑牢台阶上。

石头挂破了马裤,磕出血来。

小瓦德不得不拿火炬捅他,驱使他站起来继续前进。

黑牢外的庭院,夜色笼罩着恐怖堡,城堡东墙升起一轮满月。

苍白的月光将城头高高的三角形城齿投影在结冻的土地上,犹如一排尖利的黑牙。

空气又冷又潮,带着许多几乎被他遗忘的味道。

这是人世,臭佬告诉自己,人世的味道。

他不知自己究竟在黑牢中待了多久,但至少也有半年。

半年,或许更久。

或许已有五年、十年、二十年?

我又怎能知晓?

或许我在黑牢里发了疯,就此被关押了半辈子?

不,这想法太蠢了,不可能有那么久。

这两个男孩还是男孩,若是经过十年,他们应该长大成人了才对。

他必须记住这些事实。

我不能让他把我逼疯。

他可以取走我的手指脚趾、抠出我的眼珠、割掉我的耳朵,但除非我放弃,否则他不能摧毁我的神志。

小瓦德举火炬走在前,臭佬温顺地跟随,而大瓦德在他身后压阵。

他们经过时,兽舍里的狗们冲他狂吠。

风席卷过庭院,穿透了他身上又薄又脏的破烂衣衫,让他浑身起鸡皮疙瘩。

夜晚的空气又冷又潮,虽然没有下雪的迹象,但冬天毫无疑问就要来了。

臭佬怀疑自己能否活着看到下雪。

到那时,我还剩几根手指?

几根脚趾呢?

他抬手查看,震惊地发现自己的手如此苍白枯瘦。

名副其实的皮包骨头,他心想,我有一双老人的手。

他是不是认错了这两个男孩?

搞不好他们不是小瓦德和大瓦德,而是这两个男孩的子孙后代?

大厅昏暗,烟雾缭绕,左右两边墙上各有一排火炬,火炬台为人手的枯骨。

头顶高处是被烟熏黑的木制房梁,更高处,拱形天花板隐没在阴影里。

这里的空气充满了浓重的葡萄酒、麦酒和烤肉的香味,闻到这香味,臭佬的肚皮咕咕叫唤,他嘴里也流出唾沫来。

他一路踉跄,被小瓦德推过守卫们吃饭的长桌,感觉到守卫们都在看他。

前方靠近高台的好位置被留给拉姆斯的亲信,所谓私生子的好小子:骨头本,这老家伙负责照顾老爷宠爱的猎狗们;舞蹈师达蒙,一头金发,模样姿势都带着孩子气;咕噜,他因为说坏话不小心被波顿公爵听见,所以丢掉了舌头;此外还有酸埃林、剥皮人、黄迪克等人。

大厅外围是一些臭佬眼熟但说不上名字的人:誓言骑士、士官、士兵、狱卒和打手。

还有一些脸孔他很陌生,从没见过。

有人见他经过便皱紧鼻子,更多的人朝他哄笑。

这些是客人,臭佬心想,老爷的朋友。

老爷是要用我来取乐大家。

想到这里,他怕得直哆嗦。

波顿的私生子坐在高台上他父亲大人的宝座里,正用他父亲的酒杯喝酒。

两个老人跟他同席,臭佬只消一眼就看出这两个老人都是领主。

其中一位身形憔悴,眼睛犹如燧石,留着一束长长的白胡子,面孔跟冬天结冻的土地一样坚毅。

此人身穿褴褛的熊皮旧夹克,夹克上满是油污。

即便在宴席上,他也套着全身锁甲;另一位领主同样很瘦,但不若前一位那么体形笔直。

他身材扭曲,一边肩膀高出另一边很多,而他就着餐盘驼背用餐的样子看起来好像秃鹫在享用尸体。

此人有一双贪婪的灰眼睛、一口黄板牙,银白色分叉胡须十分纠结。

他布满老人斑的头顶只剩几根白发,但他披的是柔软的上等灰羊毛披风,披风边缘镶嵌了黑貂皮,并在肩头用银箔日芒搭扣扣住。

拉姆斯穿着黑粉双色服饰——黑靴子、黑剑带、黑剑鞘、黑皮夹克,暗红色缎子条纹装饰的粉色天鹅绒紧身上衣。

他右耳戴了一颗被切割成血滴形状、闪烁着红光的石榴石。

然而,华贵的衣着却掩饰不住他丑陋的模样。

拉姆斯骨架宽阔,肩膀倾斜,身上的赘肉昭示他日后会成为一个大胖子。

他有蒜头鼻、小嘴巴和枯草般的黑色长发,粉色皮肤斑斑驳驳,肥厚的嘴唇殊为奇异,而任何人看到他都不可能不注意到那双眼睛:他继承了他父亲的眼睛——既小,离得又近,淡得奇异。

有人称之为“幽灵灰”,但实际上他的眼睛几乎是无色,如果一定要形容的话,那就像两块肮脏的冰。

看到臭佬出现,拉姆斯绽放出湿润的笑容,“他来了,我可怜的老朋友来了。”

他转向身边的两位领主介绍,“臭佬从我小时候就跟随我了。

家父大人送的,以示关怀。”

两位领主交换了一个眼神。

“我听说你的跟班已经死了,”驼背道,“据说是被史塔克家杀的。”

拉姆斯老爷嗤笑一声。

“铁民有句俗话:逝者不死,必将再起,其势更烈。

臭佬就是这样。

不过我承认,他闻起来像是从坟墓中‘再起’的。”

“他一身屎尿和陈年呕吐物的味儿。”

驼背老领主说罢扔开一直啃着的骨头,用桌布擦了擦手指。

“你为什么非得在我们用餐时召这家伙上来?”

那个挺直了背、穿着全身锁甲的老领主用凌厉的目光审视臭佬。

“你再仔细瞧瞧。”

他敦促另一位领主,“瞧,他虽然头发白了,也瘦了三石,但可不是仆人。

你认不出来吗?”

驼背领主再度向他看去,忽然喷了口鼻息。

“是他?

这怎么可能?

史塔克那个爱笑的养子,总是在笑。”

“他现在不爱笑了,”拉姆斯老爷承认,“或许是因为我敲掉了他几颗白净漂亮的牙齿。”

“你最好割了他喉咙,”穿锁甲的领主说,“反咬主人的狗理应被剥皮。”

“噢,他确实被剥过皮,还剥了不止一次咧。”

拉姆斯指出。

“是的,老爷,都是我的错,老爷。

我傲慢无礼,而且……”他舔舔嘴唇,努力回忆自己还干过什么错事。

服服帖帖乖巧听话,他告诫自己,老爷就会让你活下去,还能保住剩下的身体。

服服帖帖乖巧听话、并且记住自己的名字。

臭佬臭佬,驯服乖巧。

“……

我作恶多端,我……”“你嘴上有血,”拉姆斯发现,“又咬手指了吗,臭佬?”

“不,不,老爷,我发誓。”

臭佬曾试图咬断自己的无名指,因为他们剥了指上的皮,他实在痛得受不了。

拉姆斯老爷从不简单地切掉别人的手指,他只会剥干净上面的皮,好让肌肉**在外,风干、开裂,最终溃烂。

臭佬被鞭打,用刀子割,又上过刑架,但没有哪种痛苦比得上剥皮之后的滋味。

那种痛苦能把人逼疯,活人根本没法忍受,至多再多坚持一会儿,然后就会惨嚎:“求求您,停下,停下,太痛了。

把我的手指砍下来吧。”

到头来,拉姆斯老爷会慈悲为怀,欣然满足别人的要求。

这是他喜欢的游戏,而臭佬理解游戏规矩。

他怎能不理解呢?

他的手脚都为游戏交过学费。

只有那次、只有一次,他忘了规矩,企图用自己的牙齿终结痛苦。

拉姆斯老爷很不满,结果让他多付出了一根脚趾的代价。

“我吃了一只老鼠。”

他咕哝着承认。

“一只老鼠?”

拉姆斯淡色的眼珠在火炬光芒中闪闪发亮,“恐怖堡的老鼠全部属于我父亲大人。

未经我允许,你怎敢吃了其中一只?”

臭佬不知该怎么回答,只能默不作声。

只消说错一个字,他又会失去一根脚趾,甚至一根手指。

迄今为止,他的左手丢掉了两根手指,右手失去了小指,左脚丢掉了三根脚趾,右脚却只失去了小脚趾。

拉姆斯老爷有时会开玩笑说要给他左右两边找回平衡。

老爷只是在开玩笑,他试图安慰自己,他并不想伤害我,这是他自己承认的。

所有的一切都是我自作自受。

老爷慈悲又宽容,他本可以为臭佬知道自己名字和地位之前的胡言乱语,就剥下臭佬的脸皮。

“太无聊了,”穿锁甲的领主说,“赶紧宰了他。”

拉姆斯老爷给自己又倒满一杯麦酒。

“那可不玷污了咱们的庆祝宴会,大人?

臭佬,我有好消息通知你。

父亲大人为我讨了一门史塔克家的好亲事,对象是艾德公爵的女儿,艾莉亚。

你还记得小艾莉亚,对吧?”

捣蛋鬼艾莉亚,他差点脱口而出,马脸艾莉亚。

她是罗柏的小妹,褐发长脸,瘦得像根棍子,成天脏兮兮的。

珊莎才是大美人。

他记得小时候,幻想过艾德·史塔克大人把珊莎嫁给他,并认他为自己的亲儿子。

真是孩子气的想法。

不过,说到艾莉亚……

“我记得她。

艾莉亚。”

“她即将成为临冬城的女主人,而我是她的夫君老爷。”

她还只是个小女孩啊。

“是的,老爷,祝贺您。”

“你愿意参加我的婚礼吗,臭佬?”

他犹豫了。

“如果您要我参加的话,老爷。”

“噢,那是自然。”

他又犹豫半晌,不知这是否是另一个残酷的陷阱。

“好的,老爷,只要您满意,我很荣幸参加婚礼。”

“我们得把你从那间肮脏的牢房里弄出来,刷得粉嫩粉嫩的,给你干净衣服穿,再喂你东西吃。

几碗软软的、美味的麦粥,喜欢吗?

或是搁了培根的豌豆派?

我有桩小差事要交给你办,但你得有体力才能为我效劳。

我相信,你是愿意为我效劳的吧?”

“是的,老爷,全心全意。”

他浑身颤抖,“我是您的臭佬,请让我服侍您,求您了。”

“你这般知情识趣,我又怎忍心拒绝你一片孝心?”

拉姆斯·波顿笑道,“我马上就要率军出征,臭佬,我得仰仗你才能把那童贞新娘娶回家门咧。”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