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态的“吸血鬼”杀手:杀人饮血(1 / 1)
1978年1月23日,正值午夜时分,当人们都在睡梦中时, FBI探员鲁斯·沃帕吉尔还在研究案件。当他正全神贯注时,一阵清脆的电话铃声让他不得不放下手中的案件,接起电话才知道,是萨克拉门托北部的一个小警局打来的,因为那里发生了一起非常恐怖的凶杀案。
在电话中,鲁斯了解了大概的案情:住在萨克拉门托北部郊区的大卫·沃林,是一家洗衣店的货车司机,今年24岁,他与22岁怀有身孕的妻子住在郊区一栋简陋的房子中。案发当天,当他下班回家时却不见妻子的身影,起初,他以为妻子去外面散步了。可是,当他走进房间才发现,满身是血的妻子躺在卧室的地板上,已经没有了呼吸,而且她的腹部被人残忍地割开。
他被眼前恐怖的一幕吓坏了,慌里慌张地跑到邻居家请求帮助,邻居立刻帮他报了警。当地警方闻讯随即赶到了犯罪现场,当他们到达现场后,也被眼前的场景惊呆了:沃林太太的衣服被凶手脱下,腹部有很深的伤口,肠子都露了出来,身体里的内脏也被掏了出来,而且一些身体器官已经不见了。另外,从现场的情况可以看出,凶手应该将受害者的血倒在乳酪瓶中,一饮而尽。
当地警方调查后得知,沃林家中的财物并没有丢失,他们平时一向安分守己,也没有与人结过怨。这让警方非常不解,凶手作案的动机究竟是什么呢?
FBI探员鲁斯在了解完案情后,打电话向心理画像专家罗伯特·K·雷斯勒寻求帮助,希望他能够协助他们尽快抓捕这名残忍而变态的凶手。
在了解案情和仔细查看犯罪现场的照片后,雷斯勒对凶手做了初步的心理画像:凶手是白人男子,年龄大概在25~27岁之间;体型偏瘦;所住的地方凌乱不堪,证物有可能会在他的住所中搜到;性格较为孤僻,经常一个人待在家中,不喜欢与人交往;目前处于失业的状态,可能会领取政府的救济金;没有服过兵役,可能在高中时就已经辍学;有精神病史,并且服用药物,可能患有一种或多种偏执狂妄想症。
当FBI探员鲁斯听闻雷斯勒如此精准的分析,不解地问:“您如何只是在了解大致的案情和查看现场照片后,就能分析出这么精准的信息呢?”雷斯勒微微一笑,将自己的分析思路娓娓道来。
在FBI行为科学部,他们曾经研究过多起类似的凶杀案。经验表明,在性犯罪案件中,凶手往往是男性,一般是同种族犯罪,即白种人杀白种人,黑种人杀黑种人。在这起凶杀案中,凶手多半是20~30岁的白人,因为被害者是白人,住在白人社区,所以凶手如果是黑人的话,出入该社区必然会引起居民的注意。
一般来说,这类凶手大致可以分成两种:一种是犯罪行为有逻辑可循,即凶手会遵循一定的模式;另一种是凶手的心理状态和行为没有任何逻辑可言。从犯罪现场的照片和报告来看,这起凶杀案的凶手属于后者。因为他杀死受害者没有任何逻辑,也没有清除那些暴露自己身份的线索。因此,可以推断凶手是一个“毫无章法”的人。一般来说,这种人可能患有严重的精神病。
而通过凶手对沃林太太尸体施以的种种暴行可以看出,他的心理疾病是长时间积累的结果。因此,由于偏执妄想症第一次发作通常是在19岁左右,这种疾病潜伏期长达8~10年,所以推断凶手的年龄大概在20~30岁。
雷斯勒表示,之所以会认为凶手的年龄不太大,是因为在之前的研究中发现,大部分性犯罪凶手的年龄都在30岁以下;而如果超过30岁的话,他们的心理异常往往不受控制,会犯下一系列毫无逻辑的凶杀案。可是,这起案件犯罪现场的种种迹象都显示凶手是初次犯案,因此可以推断凶手属于前者,并且是第一次作案。
而他之所以认为凶手的体型偏瘦,是由于大部分精神病患者都食欲不振,经常不吃饭,所以他们会营养不良。而心理状况也会反映在外表上,这类人往往比较邋遢,不注意个人卫生,同时他们很难找到喜欢自己的人,因此,这类人大多是单身。
另外,在军队中,生活混乱的一类人也是他们所不能接受的,因此,雷斯勒推断凶手没有服过兵役。而这类人在病情发作前可能就完成了高中学业,但是却不可能考上大学。即使他们能够找到一份工作,但也是一些零散工。再加上性格孤僻,他们往往连这类工作都做不好,常常形单影只,靠政府的救济金维持生活。
除此之外,雷斯勒还分析,如果凶手有车的话,必然是残破不堪,座位上堆满了食品的碎屑和包装。同样,他的住所也是如此。不过,由于凶手的性格比较懒散,所以他不可能开车出来作案,因此,这表明他有可能就住在受害者的家附近。行凶后,他就徒步走回了家中。
随后,FBI探员鲁斯将雷斯勒所做的心理画像和分析分发到各地的警局,让他们根据这些线索来寻找嫌疑人。在调查的过程中,各地警局也呼吁民众如果遇到可疑情况或形迹可疑的人,要随时给警察或FBI打电话。
正在FBI与当地警方展开搜查时,距离沃林家不到一英里的地方再次发生了一起凶杀案。受害者是36岁的伊芙琳·米洛斯以及她6岁的儿子杰森,还有她的一位朋友——丹尼尔·J·梅瑞斯。
丹尼尔和杰森的尸体都没有遭到凶手的残忍凌虐,但伊芙琳却比沃林太太还要凄惨:全身**倒在**,子弹射穿了她的头部,腹部有刀伤,身体内的部分内脏被掏出来剁碎。从案发现场来看,凶手也喝下了受害者的血液。
另外,伊芙琳22个月大的侄子麦克·费雷拉也失踪了。警方推测,他有可能被凶手绑架了。后来,当地警方根据在围栏上发现的血迹推断,孩子可能已经凶多吉少。
受害者丹尼尔的汽车不见了,警方推断,车必然是被凶手偷走了。不久,他们在距离案发现场不远的地方发现了被丢弃的车辆,车子还处于发动的状态。
警方调查得知,伊芙琳家中没有丢失任何财物,因此排除了抢劫的目的;伊芙琳在生前是做保姆工作的,照顾过附近很多小孩子,邻居对她的评价都不错,因此她与别人结怨是不可能的事情。伊芙琳是一个离异的女人,有三个子女,其中一个孩子由前夫抚养,另一个案发时在学校上课,从而逃过了这次的劫难。
这起凶杀案与沃林太太被杀案一样,都找不出凶手的作案动机。这让当地警方在调查后认为,这是一起最荒谬、最没有道理的凶杀案。经过媒体的报道,当地居民都知道了这起残忍的凶杀案。这引起了人们的恐慌,大家感到都非常害怕,晚上不敢出门,并且为家中的大门加了好几道锁。
FBI探员鲁斯得知这起凶杀案后,随即向雷斯勒汇报了案情以及案发现场的情况。雷斯勒在了解案情后认为,这起凶杀案是同一个凶手所为,因为这起凶杀案证明了他之前的种种推测。后来,雷斯勒依据FBI搜集到的新资料,对凶手的心理画像进行了修正,并做了更为详细的分析:
从犯罪现场和受害者的情况来看,凶手肯定患有严重的精神分裂症;他是步行到达犯罪现场的,在行凶后开着受害者的车子离开;凶手的生活非常混乱,他不会隐藏自己的犯罪线索,因此他有可能是在离他住所不远的地方丢弃了受害者的车辆;凶手必然蓬头垢面,他的住所也是如此混乱。
同时,雷斯勒和鲁斯都认为,凶手在最近一段时间里还会再次行凶,如果不将其抓捕,后果不堪设想。另外,雷斯勒还告诉鲁斯,凶手可能有恋物癖,在此之前曾偷窃过女性内衣之类的东西,可能他在童年时曾遭受过很大的不幸。
依据这份详细的心理画像和分析,FBI与当地警方开始进行地毯式的搜查和询问,盘查当地居民和行人是否看到衣衫不整的瘦弱年轻人。在搜查的过程中,在离丢弃车辆不远的地方,警方发现了一家俱乐部的一条狗被人射杀,而且还被取出了肠子。因此,警方缩小了搜查范围。
正当FBI与警方进一步展开搜查时,有一位当地的女性向警方提供了线索:在沃林太太被害前,她在购物中心遇到一位高中同学,被他当时的外貌吓坏了:骨瘦如柴,蓬头垢面,衣服上还沾有血迹,双眼塌陷……当时,他抓住她的车门想要与这位女士攀谈,但她非常害怕,立刻开车走了。后来,她看到新闻报道,得知警方要大家注意衣衫不整的瘦弱年轻人,于是她立刻想到了这个高中同学,并向警方提供了线索。那位女性还告诉警方,她同学的名字叫理查德·特伦顿·蔡斯。同时,她还提供了他的具体地址。
果然,理查德·特伦顿·蔡斯所住的地方离丢弃的汽车仅隔着一条街,而且离那家俱乐部大约有1英里,离购物中心也是大概1英里。随后,FBI和当地警方很快抓住了他们所要找的人。
当警方抓捕他时,他试图挣扎。此时,警方发现他的腰间有一把点22口径的左轮手枪。而且在此过程中,他还想将背包中的东西藏起来。警方将其制服后发现,他所要藏起来的东西正是受害者丹尼尔·梅瑞斯的皮夹。另外,在他腋下的箱子中还有血迹斑斑的袋子。
正如雷斯勒所分析的那样,蔡斯有一辆老爷车,停在他家附近,里面堆满了啤酒罐、报纸等杂物。另外,警方还发现一个带锁的工具箱和一把12英寸的屠夫刀。同时,车里的很多塑料袋也是血迹斑斑。
警方在搜查他的公寓时发现,屋里凌乱不堪:地上放着一些动物的颈链,还有脏乱的衣物;桌上的餐具沾满了血迹,旁边还有一份报纸,上面有关于沃林太太的新闻;冰箱里的盘子中还有人的身体器官,在一个容器中还装有人的大脑。另外,在厨房的柜子里,还有几把沃林太太家中的刀具。因此,警方更加确认他就是凶手。
在蔡斯被捕后,FBI和当地警方还得知,在这两起凶杀案之前,他还涉嫌实施了另一起谋杀案。在1977年12月,他在一家超市门口杀害了安布罗斯·葛瑞芬。当时,葛瑞芬先生正将买好的东西搬上车,蔡斯开车经过此处,对着葛瑞芬先生的胸部连开两枪,导致他当场毙命。后来,警方鉴定发现,射杀葛瑞芬先生的枪支正是蔡斯那把点22口径的左轮手枪。最终,警方起诉理查德·特伦顿·蔡斯犯有三项谋杀罪。
与此同时,蔡斯被抓后,附近曾发生的多起女性内衣被偷和一些猫狗等宠物失踪的案子也真相大白。这些都是蔡斯所为,雷斯勒分析,他之所会杀害那些动物,目的就是喝它们的血液。
在蔡斯被捕后,有诸多媒体对他展开深入调查和报道,也让人们对他的过去渐渐有所了解。蔡斯从小是一个乖巧可爱的孩子,可是在他12岁时,他的父母经常在家中大打出手。他的母亲控告父亲与人通奸,而且还总是囚禁她,逼迫她吸毒。可是,他的父亲在被捕后却表示,事实并非如此,是因为他的妻子患有精神病。
后来,警方派出几名心理医生与精神分析人员,对蔡斯的母亲进行调查和评估,结果发现他的母亲患有典型的偏执狂妄想症,脾气暴躁,易怒,有很高的攻击性。不久,蔡斯的父亲与母亲就以离婚收场。
蔡斯上高中后,成绩一般,虽然交往过几个女朋友,但维持的时间并不长。他也没有什么好朋友,除了家人再也没有其他稳定的人际关系。后来,他渐渐变得很堕落,开始抽烟、喝酒,并且染上吸毒等恶习。因此,有很多心理学家认为,蔡斯之所以成为嗜血的变态杀手,主要原因是由于他吸食毒品。可是,心理画像专家雷斯勒却认为,吸毒并不是他成为杀手的关键原因,这一结果是多种因素共同造成的。
蔡斯高中毕业后工作了几个月,但每份工作都没有维持多久。后来他酒后驾车被捕,从而让他受到很大的打击。虽然他后来戒掉喝酒的毛病,但又有了很多其他恶习。不久,他又因为无照携带枪支和拒捕而被警方逮捕。出狱后,他一直找不到工作,靠父母救济。
后来,蔡斯由于企图将兔子的血液注射到自己的体内而被送到精神病院中。可是,监护他的护士却对他的行为感到恐怖。他时常在树林中捉小鸟,并拿重物敲击它们的头部。好几次,护士都发现他的衣服和脸上沾有血迹,而且发现他的日记中记载了屠杀小动物并喝它们血液的过程。不久,护士由于他可怕的行为而辞职离开了。
据蔡斯交代,他之所以这么做,是认为自己中了剧毒,血液会很快变成粉末状,因此他只能靠他人的新鲜血液来续命。
在住院期间,药物治疗对他似乎奏效,他的状态渐渐稳定了些。因此,有心理医生认为他不需要再住院,只需要定期接受门诊治疗就行。出院后,蔡斯大部分时间是由母亲照料,而且靠领取政府救济金生活。可后来,当母亲看到他的房间脏乱时说了他几句,他就生气地与母亲吵架,并且愤怒地杀了母亲的猫。后来,他又买了几只狗,将它们逐个杀掉。渐渐地,他变本加厉地杀害附近的猫狗等宠物,并且走上了杀人的道路。值得庆幸的是,他残忍的屠杀由于FBI与警方的及时抓捕而被制止了,否则正如雷斯勒所说的那样,“后果不堪设想”。
【犯罪者的体质】
20世纪初,德国精神病学家恩斯特·克来斯特摩尔出版了《生理与性格》。在这本书中,他介绍了关于体质和性格的研究。可是,到了1949年,美国人威廉·谢尔登才在他的著作《青少年犯罪的类别》中第一次系统地将身体类型与青少年犯罪结合起来,他认为人主要有三种基本体质:
一是消瘦型体质。这类人身材瘦弱、骨架比较小,一般来说,身体比较虚弱。他们往往较为敏感,为人冷淡,而且不善于交际。
二是肥胖型体质。这类人身材圆润、丰满,善于交际,比较重感情。
三是运动型体质。这类人身体强壮,骨骼发育比较好,他们的个性比较强势,有攻击倾向,而且性情较为暴躁。
虽然谢尔登通过研究认为运动型体质的人更容易犯罪,但有些心理学家在研究其理论后指出,人们犯罪不仅仅是由于生理原因,环境和心理原因也可能会导致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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