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花想容(一)(1 / 1)
幸福是什么?幸福就是你吃鱼,我吃肉,看着别人啃骨头。
曾经我也这么认为的。
可是今天才发现,我错了,我错的太离谱,错的太彻底了。
难道这就是上天对我的惩罚么?
我嘴巴一扁,两眼泪意的看向两个现在吃的正香,连抽空理会我的时间都没有的墨贤和李恬。感觉很悲愤。
哪有这么欺负人的?!
他们倒是吃香喝辣的,给我的却是干瘪瘪没有一点味道的白面馒头,而且,连点热汤都没有,这算啥回事嘛?!
知道我再怎么用眼睛瞪向墨贤大妖孽他都不会流露出一丝要改变我现状的需求,反而会更加得寸进尺连我手上的白面馒头都要夺走,然后美名其曰:你最近胖了,要少吃点之类的。一副好心好意实则是明摆着打击报复。
所以,在他那双桃花眼瞥向我之前,我很识时务的的低头啃我的白面馒头。
吃吃吃,撑死你去!
我发狠的咬着馒头上,就好像是对着墨贤大妖孽身上咬了两口,这样想着,我的心情稍微好了一些。
白面馒头就白面馒头吧,总比没有强,至少,还是能填饱肚子的,就是没有油分,里面也没肉,稍微硬了点…
突然间,我很抑郁。特别是他们两个吃的东西,实在是在丰盛太香了,让我根本不想吃手上的馒头。
本来是李恬那小妮子带我来吃大餐的,现在可好,她倒是吃到大餐了,却很不够义气的把我撇下,请客的人自己吃肉却连碗汤都不给我喝,这是啥道理啊?!
要是我提前知道这些事儿的话,打死我都不来!
好吧,我知道一味的抱怨对事情的进展是没有任何效用的。但是我不抱怨一下的话,我会更难受。
及时发泄心中的怨气有利于身心健康!
可是,有件让我感觉十分费解的事儿,为啥墨贤来倌馆?难道他是…
不着痕迹的用余光瞥了一眼墨贤。
穿着一身很骚包的桃红色艳丽衣衫的墨贤吃起饭来都像一个活在十九世纪欧洲王子那般优雅。
如果,他没有那么多恶趣味就更好了。
收回看似遗憾实则幸灾乐祸的目光,我轻轻的摇了摇头。
“呆子,你为什么摇头呢?”
李恬疑惑的说道。
完蛋了!
第一时间,我脑海中浮现了这么一个念头。而此时墨贤的目光也锁定了我,让我无所遁形。
突然间,我冷汗涔涔。在墨贤若有若无、似笑非笑的盯视下,我有种被大灰狼盯上的感觉。
我感肯定,墨贤大妖孽绝对不会轻易放过我的。
果断的,我三下五除二,以风卷残云之势,在李恬目瞪口呆下吃光了手上的白面馒头。顺带的,我以“死道友不死贫道”的精神凑到了李恬的身边,抢过了她手上的美味佳肴,张开嘴大吃大喝起来。
没办法,虽然墨贤那厮并不知道我为啥摇头,但是用脚趾头想都知道我肯定是想了啥于他不好的事情。
反正待会要死,早死晚死都得死,那我还是当个撑死鬼好了,最起码可以享受一下美味佳肴带给我的味觉刺激以及胃部的填充感。
一盏茶过后,我放下了最后一个盘子,很满足的打了个饱嗝。
吃的,好爽啊。
“是不是很好吃呀?”
我眯着眼睛,点点头。
“要不要每天都这么吃?”
我猛的一阵点头,表示这个点子好。
小果手艺有时候还是不错,奈何她的迷糊性让她的好手艺成为了一道概率题。而且,做好一顿饭的概率不足两成。
再加上她烧菜时不时的把厨房烧着了,害的我想自个煮饭都没有机会。
这样直接导致我彻底从有身份有地位的郡主生活掉落到有上顿没下顿的贫民阶层。
天堂和地狱,果然在一线之间!
所以,我特别的懊悔自己的识人不清,竟然在那么多优质资源下人中选了这么一个小迷糊。
好在,让我值得安慰的一件事儿是小果一心为我,平时有谁在暗地里说了我的坏话,她第一个冲上前以及其剽悍的姿态制服了那些长舌妇。
这一点,我很欣慰。
正神游太虚的我,没有看到墨贤目光中恶作剧得逞的狡黠以及李恬眼睛里的爱莫能助的同情。
“那么,我在帮你叫几份过来怎么样?”
毫不犹豫的,我点了点头,说:“好”。
这声“好”刚出口,我便意识到我犯了一个及其不可饶恕的错误。
我竟然在敌人出招时候出神了!这可是犯了兵家大忌啊!
可是,并不能怪我出神,只怪敌人太过狡诈了。
有时候,实力的悬殊,并不是靠注意力的集中能够弥补的。
我就是这么一个情况。
你能期望一只小绵羊打倒大灰狼么?除非你是在《喜洋洋与灰太狼》的世界里。
可惜,这是现实世界。现实,通常都比理想要来的残酷
当然,最后的结果是墨贤大妖孽的一个虚张声势。
按照他的话来说,就是:
“我的钱都来之不易,为啥要浪费到一个呆子身上?这样的话,我宁愿把它抛进水池里,至少还能有点回音。”
显然,墨贤大妖孽深谙打击别人这门深奥的学问。反正我是学不来。
不过,受伤养病那段时间经常被墨贤那张毒舌打击,打击打击,也就变成了一种习惯。这种程度的打击,小case啦。我还是能承受住的。
我松了一口气。墨贤大妖孽既然打击过了我,便不会采取别的手段,跟了他大半年,还是摸清了他的一些习性,毕竟以后的生活都要仰仗于他,了解他的习性也就非常必要了。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嘛!
其实,这么轻易的放过我的原因,是一个始终带着温和微笑的美少年出现了。看到他的那一刹那,我彻底知道了温润如玉般的那人是怎么样了。
他,便是那块如玉般温润的少年。
而李恬同志此行的目的,也是为了他。
因为,我们的李恬同志见这名美少年出来后,爱慕的眼神就彻底笼罩在了这名少年身上,没有一丝的偏移。
傻子也看的出,李恬对他有好感了。
只是,我怎么也觉得场面有些怪异。
四个男的凑到一块,一个艳丽妖冶如妖孽、一个温润如玉光风好霁的君子、一个眉目含情目光脉脉痴情人,另一个则是神情木然目露迷茫傻愣子。
好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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