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凤凰男(二)(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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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个男人在大庭广众下对一个女人说“我爱你”三个字,大概,谁都会幸喜若狂然后拥抱在一起顺便给对方来个香吻以此来鼓励对方的上道。

但是,若一个男人对另一个“男人”大庭广众下说“我爱你”,你又会是一种什么样子的感受呢?

好吧,说实话,我是想吐。如果我是旁观者的话,兴许我还会在心底暗暗祝福,再装模作样的抹下眼角,以示我被他们这份真情所感动。

无可柰何地是,我今天竟然充当了一回主角,而且还是在古代这个对礼数要求甚严的封建社会。

我感觉我快疯了。特别是吕风不停的给我夹菜的同时还要说上一两句:

“郡主,我对你的心日月可鉴,天地可表。”之类的话顺带着一副我不答应他他立马扭头跳楼自杀的痴情人形象。

我很想把我脚底的鞋往他那张鞋拔子脸上砸过去。

我真得觉得,今天和李恬出来吃饭,是我做出最大的败笔之一,简直丢人丢到姥姥家了。

那一刻,我甚至在想,吕风是不是早有预谋,否则,怎么会这么慷慨激昂的发表一通连我都听了除了想拍死他没有其他的想法的陈词呢?

嗯,这次聚会绝对是他有组织性有预谋的一次的策划。

再一次在心底肯定了这句话的我,抬起那张爬满络腮胡子的沧桑的大叔脸,咬牙切齿的看着还举着杯子,时不时含情脉脉深情款款甩个媚眼的吕风,心底涌现出愤怒而又无可奈何。

碰到这样的极品,我还能干什么呢。

连一向很讨厌吕风的李恬都被他这副深情款款的痴情人模样给打动了,就差流眼泪抱着吕风说:

“我好感动好感动啊~”诸如此类的话了。

可是,我却觉得到很恶寒,身上的鸡皮疙瘩在温暖的房间内全部竖起来了,有种冷风吹过,凉飕飕的难受的紧。

其实,吕风真得真得很适合回现代韩国演偶像剧。要是他演偶像剧,凭着他这副撞了南墙心也不会死的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心态,以及他那影帝级别的演技,再加上他小白脸的长相,绝对能掀起新一波的收视狂潮!

比较幸运,吕风还算是顾及到我的身份,以及顾念到还要在墨贤面前保持一个良好的形象,并没有凑到我身旁动手动脚之类的,否则,我的一世英名就要就此破灭了。好在,我现在彪悍男人的装扮,估计让他也下不了手,特别是在一群明真相或者看出点真相的围观者面前,他还是会收敛点的。

不过,他要是敢动手动脚的话,我就敢直接给他来个过肩摔。

令我感觉到惋惜的是,不知道他是不是有预知危险的技能,虽然他一再强调对我的感情有多么深厚多么比天高比地深,但还是保持着彬彬有礼的态度,离我不远不近,距离刚刚好。半响过去了,都没有给我这个机会,弄得我放在桌子下的拳头的关节部都握的发青了,依旧没有活动的余地。

真是可惜!

我在心底暗叹一声,不无惋惜的想到。连带着,轻咬下唇,目光幽幽的盯着意气风发的吕风。

吕风很快就萎了,不敢拿眼瞧我,干巴巴的说道:

“郡主,怎么一直看着在下呢,莫非,在下脸上长了朵花么?”

我没有回话,继续用幽怨的目光盯着吕风,就在吕风快扛不住的那一瞬间,我挪开目光,缓缓的点了点头,用呆滞的的音调说道:

“狗尾巴花!”

话音刚落,李恬很给面子的“扑哧”一笑,却有很快停下了,脸上涨红一片,估计想要在花想容面前维持着她的淑女形象,没有以往那种爽利的大笑。死劲的用手捂住自己的的嘴巴,身子簌簌的颤抖的厉害。

勾着头对着眼前食物继续奋斗的我还不忘分神用余光看向桌子旁的其他人,乍一见李恬那副模样,我不禁对着盘子翻了个白眼。

至于么,想笑就笑出来呗,也许花想容还会觉得她性格爽利呢,可她这副模样,和那些深闺中装模作样的大家闺秀们有啥子区别?

况且,这样笑着,很容易出现问题的。我可不想到时候拉着笑咧了嘴巴的李恬倒计时那三个护卫的招呼。

不过,桌子上这几位看官面色确实挺精彩的…

花想容云淡风轻的眉宇下带着浓浓的兴味,拿眼瞧着我和吕风;墨贤大妖孽妖冶的面容下微微挑起那张性感的薄唇,眯着那双桃花眼似笑非笑的瞅着我;另外一个我不知道名字的蓝衫少年则是哄堂大笑起来,一点都没给吕风面子的说道:

“哈哈,狗尾巴花,哈哈,实在是太好笑了!”

说罢,捧腹弯腰的还时不时的用手轻轻的锤着桌子,我想,本来这个蓝衫少年是想狠狠的锤桌子以泄他心中的愉悦心情,可念及这儿还有比他地位更高的墨贤在,就稍微收敛了点,改用小力气轻轻的敲打一番,这样呢,既可以宣泄他的因为我那句“狗尾巴花”产生的愉悦感,又不至于让在场的各位觉得反感。

我实在很想冲到他的面前,握着他的手说:你实在太配合了!

蓝衫少年的不给面子,直接导致吕风有些灿笑的脸一阵红一阵白的,连端杯子的手都有些轻微的颤抖。

不过,这点打击对于脸皮极厚的吕风来说,只是小插曲罢了,不一会儿,吕风便恢复到风度翩翩的少年形象,脸上重新挂着和煦的微笑,轻笑道:

“郡主真是会说笑。”

然后算是轻轻揭过了这件事,没等我开口继续羞辱他,他立马转过头,举起杯子对墨贤那些人敬酒,脸上丝毫没有先前的窘迫,从容而隐晦的对墨贤大妖孽戴高帽子,连蓝衫少年甚至是花想容都没有落下,举止有礼有度,外加他这副小白脸的容貌,看上去倒是赏心悦目,如果不是知道他的打的那些小算盘的话,估计,我会被他的表象所欺骗了。

至少,不会从心理到身体都排斥他。以前不知道还好,他怎么天花乱坠我都当做是一场笑话看待,反正在府上也闲的无聊。现在的话,只要他一靠近我,我就会有暴打他一顿,撕破他脸上那层虚伪的冲动。

还是我用了吃奶的劲遏制住了自己心中的那股暴虐,否则,他那张拿来吃饭的白净的脸,怎么可能会保持的这么完整呢?

其实,我也很奇怪,人家都说人以类聚物以群分,我就想不清楚了,墨贤为什么会跟他混在一起,难道是我眼神太不好,没有发现吕风这厮的优点?

好吧,我是没有细细的观察过他,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还打量了一番,直到那天,他说的那番话,我就开始不待见他,只要我能提前知道他在什么地方,我就会特意避开他,也不是怕他,主要是我一个女人,要是和一个男人纠缠久了,难免流言蜚语的就出来了。要知道,三人成虎在大宅院里可不新鲜。深知广大女同袍男同胞都有八卦好奇,有些甚至嘴碎,所以我一向很小心的。

常在水边走,难免不湿鞋!

有时候,我并不能未卜先知,特别是吕风经常厚着脸皮跟在墨贤后面打秋风,而我一个如浮萍一般的人儿不可能永远窝在自己的小房间内,虽然我并不喜欢凑热闹之类的,但是该有的人际交往还是要有的,更何况我住在王府,总该去向王妃那里转一圈,以示存在感。毕竟吃人嘴软,拿人手短。

一来二去,碰上的几率也就比较高了。由此,我被他恶心的次数也就比较多。

不管我多面目呆滞,多说些不着边际,多不解风情,吕风却一如既往的对我深情款款痴情不悔。

当然啦,那是他在人前的时候。人后就是另一副模样了,也就是这个,我才特别的厌恶他。

人后,他对我说的最多的一句话便是:

“死滚,恶心的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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