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 烈火苔(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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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来混,迟早要还的……”伊斯迪拉反复咀嚼着这句话,赤红的燃烧之眼明灭不断,似不解,又明了。

忽然,他快速转身,看着笼罩在阴影之中燃烧的树木,凌厉的气势喷薄而待发。

“是谁?”一个巨大的身影从阴影里走出。

是地界雄鹿,带着一身的伤痕回来了。

它身上雪白的皮毛,被灼热的火焰烧灼的没有一块完整。

身形不稳的雄鹿,坚持着,努力不让自己倒下。

但,他伤的太重。

我赶紧上前,为受伤甚重的雄鹿查看伤口。

是烈焰灼烧出来的伤口,耀眼的鲜血正从裂开的伤口中流出,恍若泉眼。

我的眼被这样耀眼的赤红刺痛,没有犹豫的,我拿出了元素之水,希望能制止雄鹿的伤势。

“炙炎之火造成的伤口……”伊斯迪拉走到我身边,赤红的燃烧之眼猛然一闪。

“元素之水,无法治疗这样的伤口……这样只能增加他的伤势。”

我猛然停止,放弃用元素之水为地界雄鹿疗伤的想法。

火焰灼烧的伤,伊斯迪拉比我懂的多。

看着伊斯迪拉燃烧着的眼睛,没有说话。

我在等着他开口,希望能从他那里得到疗伤的方法。

那双燃烧着火焰的眼睛,居高临下的审视着我执着的脸。

我们对视着,在他的逼视下我亦不退让。

原则,是我必须遵守的。

为我的事情而受伤,不管是未来的敌人,还是朋友,我有义务为受伤的生灵疗伤。

终于,伊斯迪拉放弃了对我审视,对我露出一个别有深意的笑:“奥菲斯,你不适合活在这个充满争斗的世界中,因为你的心还不够狠,这就是你的弱点。

这是任何生灵,都可以利用的!”我默然,默认了他的话。

没错,我的确不够狠心。

然,原则是不能背叛,它是我心中的底线,衡量一切的标准。

我只遵从心里的原则行事,即使落到现在这个地步,我也不曾后悔。

面对着伊斯迪拉的咄咄逼人,露出一个灿然的微笑:“我不够狠心,你也一样……”“你错了!奥菲斯,为了生存下去,我可以反抗我的父亲拉格纳罗斯,为了更好的生存下去,我可以毫不手软的杀掉一切敢于阻碍我的生灵,为了自由的生存于这个世界,我可以在关键的时刻,背弃桑德兰的命令,弃他于不顾……”“是吗?”我看着伊斯迪拉决然而痛苦的眼睛,似笑非笑的反问。

“真的只是这样么?”伊斯迪拉避过我发亮的蔚蓝色的双眼。

他无法与这样眼睛对视,那双眼就好似一湾清澈见底的海水。

每个生灵都有自己的秘密,既然他不愿说,我自是不能勉强。

但,我知道事实并非历史他所叙述的那样,就行了。

很多事情,并不需要点破,只要我们各自的心里明白,就好!他沉默片刻之后,继续道:“要治疗他的伤口,必须要烈焰领域的特产——烈火苔!”“烈火苔?”我反问道。

这个名字好像在哪里听到过?是哪里呢?“烈火苔,是一种很昂贵的烈焰植物!只有在烈火领域里最危险的地方,炎之切界的深处才会生长。

是元素凤凰菲尼克斯诞生之地。

那里是一个终年为浓烈的烟雾笼罩,还有许多很未知的危险火生物。”

菲尼克斯?就是那个烈焰王子召唤出来的元素王者?那里的确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地方。

等等,烈火苔?我想起来,那个狂热的地精曾经对我稍微提及过。

“伊利丹,你知道吗?在传说中的火焰的故乡,有一种奇特的植物。

它,就是烈火苔。

相传这种植物酿造出来的酒,比高等精灵的酿造果酒更加刚烈,也更加让人回味无穷。

传说中的潘塔尼亚帝国的熊猫们是最爱这种烈火苔酿制出来的酒。

在很久之前,曾经有一个地精用一瓶极少的烈火苔酿制的酒,赢得一个熊猫人的一生的友谊。”

克尔米拉多年前的话,再次回荡在我的耳边。

他说的烈火苔,应该就是伊斯迪拉所说的。

“那么,怎么才能弄到这种奇异的植物?”“奥菲斯,你知道吗?这种植物只有烈焰的王族,才有资格使用。

而在主宰之战前,我的父亲拉格纳罗斯出征时,会让我带上这种植物的种子。

以防备意外受伤。

你很幸运……那些稀有的种子,我还留着。”

伊斯迪拉眼带笑意的看着我。

我的眼被惊喜淹没。

“可是,要我送给你这种奇特的种子,是要付出代价。”

伊斯迪拉满意的看着,我惊喜的脸,缓缓道:“我厌倦了这里无止休的争斗,在我帮你完成事情后,你要带我回物质位面……”出乎意料,他会提出这样的要求。

但,我还是点头答应。

只见,伊斯迪拉拿出那黑乎乎的种子,握在手里。

赤红的光自他中熊熊涌出。

他再次张开手掌时,那些充满火之能量的种族已经化为一些粉末。

当那些泛着赤红光芒的粉末洒在雄鹿的伤口上,血,立刻停止。

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

接着,雄鹿睁开双眼。

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

“很抱歉,奥菲斯!我来迟了。

在去返回的路上,我遭到了烈焰王子和他的军队。

不过,耐普图隆答应放过加尔和迦顿,以报答你当初给他的帮助……我想现在我们可以放心的去抓加尔和迦顿,所有的水元素都不会阻拦我们的……”很好,得到了我想要的结果。

离我回去的日子,应该不远了。

“耐普图隆答应放过加尔和迦顿?以我所知,耐普图隆虽睿智,但他有仇必报,断断不会轻易放过加尔和迦顿。

如今,只为你的一言,就轻易放过他们俩,真是奇特。

奥菲斯,你真一个让人充满惊喜的生灵……”注:写一本小说,就好像煮一条鱼。

剧情就是鱼的骨架,我的思想就是鱼的血肉,而读者的评论就是品尝鱼的筷子。

我希望在鱼没有完全煮熟之前,各位读者不要妄动你们手中的筷子。

这样有很有可能将鱼搅碎。

希望阿莫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佳肴,能够被大家认可。

但,在那之前,请耐心的等鱼煮熟。

相信大家也不希望等到最后,得到一条不完整的鱼。

这是我们都不愿意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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