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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都市、乡村、选区
既然总统竞选期间初选的票数与与众议院的名额都是按照人口比例来分配,投票也按照选区来进行,那么怎样划分选区就成了选举中最为关键的问题之一,因为这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选举的结果。
在选区划分中必须考虑到人口的分布不是随机的,而是有阶级、种族、民族、宗教等等原因在起作用。比如,黑人和白人往往聚居在不同的街区,爱尔兰裔、犹太裔、华裔等等也都有自己的社区。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住的地方也肯定有一段距离。在一些大公司、大工厂附近,又聚集着大批在那里工作的人。
用在地图上按照区域的大小来划出选区的做法肯定不行,因为人口的密度差别很大。大都市每平方公里居住着几十万的人口,遥远的山林里恐怕只有几十个。如果不能平均地划分区域,那每个区域的形状肯定就不规则。而一旦选区形状不规则,问题也就出来了。在划分这些不规则的选区的时候,是否应该将同一个群体的人划分在一起,还是设法将他们分散呢?换句话说,是不是应该按照种族、民族、收入等等标准来 划分选区呢?在实际的执行中,这两种办法都有。而且它们都 各自产生了一些重要的政治后果。
[ 书客网 ShuKe.Com ]将同一群选民划分到一起的办法叫做"packing"。这样做的结果,是一些少数群体能够在选举中获得一定的代表性。比如一个州有二十个席位,人口中只有百分之五的黑人。如果这些黑人聚居在某个临近的地区,将他们的居住区划出来作一个选区,就基本能够保证选出一个黑人议员。然而,这种做法也会将少数群体永远边缘化,永远处在少数地位,因为那等于告诉他们说,属于他们这个群体的人永远不会成为主流社会的一分子。
将少数群体打散的办法叫做"cracking"。对于处于绝对地位的少数群体来说,这样做的后果就是他们很难选出一个自己的代表。在上面的例子中,如果黑人的居住区被分散到邻近的白人选区里面,那么黑人在每个选区中都是少数。如果白人选民不肯选黑人,那么黑人就永远选不出自己的代表。南北战争之后,当南方各州被白人重新控制时,黑人聚居的选区就立即被打散,造成了很长时间南部黑人在国会中没有代表的情况。
由于每个社区和群体都是有党派倾向的,所以这选区划分问题就变得更加复杂。比如一个州有十个席位,该州民主党与共和党的势力各为百分之五十,那么按照绝对比例,就应该是每个党各五个席位。但是,如果通过选区划分来造成这样一种局面:在八个选区里民主党选民占百分之五十五,在另外两个选区里占百分之二十五,那么民主党就能拿下十个议席中的八个,在该州的国会党团中造成一党独大的局面。
选区划分的这种麻烦在美国建国的时候就开始了。1812年,在民主共和党人的推动下,马萨诸塞州的州长艾尔布里奇·杰利签署了一道法令,在该州实行不规则的选区划分。新划分出来的一些选区在地图上看上去弯曲细长,像是蜥蜴的尾巴。后来,这种划分的办法就被称作"杰利蜥蜴"(gerrymandering)。
划分选区的决定都是由州一级来做的。有些州的法律规定,该项工作要由一个中立的委员会来决定,之后由州长批准;另外一些州则由议会来决定。无论是哪种决定方式,觉得吃亏的一方都会高声抱怨。划分选区的工作需要经常进行,因为 人口总是在流动变化。按照法律规定,每次人口普查之后必须进行选区重新划分。不过,最高法院不久前就德克萨斯的一桩案件作出裁决,允许州政府在认为适当的时候进行选区重新划分。这个案件的起因,是2003年德克萨斯州民主党议员集体逃跑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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