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十三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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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却不同,烟是聚敛,收心,让人平静。所以,失恋的时候,让烟来化解、平衡自己,让心中剩余的感情一点点瓦解,让自己慢慢走出来。”

方晓认真地看了卓群一眼,觉的自己有点小看了她。

“这么说,你现在心里也很难受?”方晓问。

卓群摇摇头,脸上浮现出几丝烦恼。

“有时候,连我自己都觉得自己有点太冷酷了。可能是遗传吧。我没能继承我老爸的事业,倒继承了他一半的禀性。”

“你是说,你老爸──很冷酷?”方晓见卓群这样说自己父亲,不禁有些惊讶。

卓群点点头:“是,他是一个非常冷酷的人。医生都是非常冷酷的,不管什么人,在他们眼里,不过是一堆骨骼和肌肉。”

“那他的另一半禀性是什么?”

“热忱。”

“怎么会?一个人怎么可能既热忱又冷酷?”苏醒在一旁问。

“怎么不会?”卓群转过脸来看着他。“一名优秀的医生一定是具有热忱和冷酷双重性格的人。如果不热忱,他就无法走上手术台;如果不冷酷,他就无法走下手术台!”

“唔,有道理。”方晓赞叹地点点头,“你一不小心说出一句真理。这话可以进一步推广延伸,任何行业、领域,大凡有所成就的人,都兼具热忱和冷酷双重性格,只有这样才能拿得起,放得下。”

“对。我老爸就是这样的人,我很敬佩他。”

“唔,能感觉到。”方晓看着卓群,沉吟道:“这一点,你和你姐不同,她从不谈你们家人。”

“其实我老爸最疼她,可她直到现在还在怨恨他。”卓群语气有些不平。

“恨他?为什么?”方晓问。

“因为-”卓群刚要往下说,脖子上挂的手机响了。她打开匆匆看了一眼,朝方晓伸了伸舌头:“说曹操,曹操到。”

“卓群,你在哪儿呢?”

“在外面。”

“吃饭了吗?”

“正在吃。”

“刚才张台长来电话,让你明天下午3点去电台试音。你没事儿早点回家,准备准备。”

“知道了。我等会儿就回去。”

卓群收了电话,方晓看着她。

“你姐?”

“嗯。”

“她回家了?”

“没呢,还在开发区,她让我明天下午去电台试音。”

“唔,那你得好好准备准备。”方晓看了卓群一眼,随口问:“你姐去开发区干什么?采访?”

“不,是去见一个什么老板。”

“老板?你姐还做生意?”方晓不觉有几分意外。苏醒也是。两个人都用带有几分疑惑的目光看着卓群。

卓群摇晃了下头:“她不做,是帮老宫做。”

“帮老公?”方晓惊讶道。

“对,帮老宫。”卓群重复道。

方晓把目光移向苏醒。苏醒的脸象夜色一样沉了下来。

“苏醒怎么了?好象不高兴?”

苏醒一走,卓群就问方晓。

方晓无奈地摇摇头,“他能高兴吗?突然冒出来个老公。”

“老公?什么老公?”卓群有些莫明其妙。

“我正要问你呢?你姐结婚了?”

“结婚?跟谁结婚?”卓群愣愣地看着方晓,有点儿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我问你呢,不是你说她去开发区帮老公做生意吗?不结婚哪儿来的老公?”方晓语气中带着几分气恼。

卓群忽地明白过来,咧嘴一笑,露出那颗小歪牙。

“你笑什么?”方晓问。

卓群头一歪,顽皮地说:“笑你们俩。”

“哎,我先声明,和我没关系。是他。”方晓一扬下巴,指指刚才苏醒坐过的椅子。

“怪不得,他这一晚上象丢了魂似的,闷闷不乐。”

“他是那种轻易不动情的人,一般人看不上,好不容易看上一个,又有老公了。你说,他心里能好受吗?”

“他好不好受是他的事儿,你急什么呀?”

“我?我这不是为他吗?”方晓辩解道。

“为他?我看你有点关心过了头了!”卓群略带嘲讽地说。

“你别误会。我和苏醒认识10年了,他以前帮过我,我欠他的情,所以想找机会帮他一把。”

“真的?”

“真的。”

卓群盯着方晓看了足有半分钟,一点头:“好吧。实话告诉你。我说的老宫是我姐好朋友叶子的男朋友,和我姐没关系。他姓宫,宫殿的宫。”

“原来是这样。嘿,太好了。”方晓一拍桌子,差点把茶杯碰倒。

卓群瞅了瞅方晓,不无嘲讽地说:“也别高兴得太早。”

“怎么?”方晓盯着卓群,刚刚绽开的笑容蓦地停住了。“你快说清楚,她到底有还是没有?”

卓群扬扬下巴,不紧不慢地说:“拿证的倒是没有,不过,等着办证的,还真有一个,已经等了好多年了。他们从小学到中学、大学一直是同学。”

“那他们-”方晓皱了皱眉头,“谈了多少年恋爱?”

“正儿八经的恋爱可能一年也没谈过。也许是太熟了,爱情还是有点儿距离好。不过,要是后来没有那个穷诗人,我姐现在已经嫁给他也说不定。不至于等到现在。唉,这事儿说起来就长了。”

“没关系,你从头说。”方晓给卓群倒满茶。

“从哪儿说呢?”卓群眯起眼睛,好象努力在记忆中打捞着什么。

“还是从他们考大学说吧。我们家和杜家是世交,我老爸和杜伯伯是医学院的同学,后来都成了医学专家。所以,希望子成父业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杜伯伯膝下有一子,叫杜辉,比我姐大一岁,但他们同年上学,从小学读到中学,后来我姐迷上了文学,高考时报了中文系,杜辉为了能和我姐在一起,放弃医学院,考到和她同一所大学的生物系。杜伯伯虽然伤心,但也认了。两家都等他们一毕业,就订下婚事。可谁知道,半路杀出个程咬金。”

“就是你刚才说的那个穷诗人?”

“对。他们是在校文学社认识的。也是中文系的,比她高一届。你简直无法想象,他家有多么穷。他12岁之前没穿过鞋子,没穿过一件不带补丁的衣服。考上大学没钱读,绝望中给电台写了一封信,靠着一些好心人资助,他才上了大学。4年大学,他几乎没买过菜,每顿饭就是一个馒头一碗清汤。就这么一穷人,让我姐给遇上了。由同情到爱情。她每月的饭票一多半都给了他,零用钱也省下给他,这还不算,每星期回家还大包小包带东西给他。结果,让我老爸发现了。”

“于是,你老爸就去找他,把他训斥了一顿,让他和你姐分手。”方晓接过话茬说。

“你也太小看我老爸了!”卓群扫了一眼方晓,有几分得意地说。

“他什么也没做。就当什么也没发生。一直到那年6月,他毕业分配前,我老爸派了一辆红旗轿车把他接到我家,让他参观我家客厅、书房,看我们全家外出旅行拍的照片。然后,把他请到惟一一家四星级酒店,那时我们那儿还没有五星级呢。”

“唔,那后来呢?”方晓喝了口茶,想象着当时的情景。

“吃完饭,我老爸带他去喝茶。然后,两个人开始了一场真正的对话。我老爸把他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眼,说:年轻人,做为一个男人,你将来也会和我一样,成为一名父亲。我想问你,如果你能选择的话,你希望要一个儿子,还是一个女儿?诗人想了想,说:都想要,但更想要一个儿子。我老爸点点头:对。我也一样。我这一生最大的希望就是能有一个儿子

,我会把他培养成一个最优秀的人。可惜我没有。诗人就说:可是,你有一个非常优秀的女儿。我老爸说:对。做为一名父亲,能有她那样美丽而智慧的女儿,是我的骄傲,但也是我的悲哀。”

“为什么?”方晓不解地问。

“当时诗人也这么问。我老爸看着他,说:美丽的东西是都是易碎品。在这个世界上,我能够保护她,给她一个温暖舒适的家,我为此感到骄傲。可是,做为一名父亲,有一天,我将不得不亲自把她交到另一个男人手里,这正是我的悲哀。这个时候,诗人才真正明白我爸的用心。明白了他所爱的人,一生下来就拥有的东西,可能是他奋斗一生也得不到的。这个时候,他才感觉到一种绝望。这也正是我老爸想要的。”

方晓看着卓群,已猜到后面发生的事情。

“我老爸看着诗人,果断地说:我不希望未来我要交给他的那个男人,一无所有。我的女儿,不可能住在没有暖气的房子里、每天挤公共汽车去上班、下了班去菜市场和小贩们讨价还价。我希望,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个男人,比我更爱她,比我给她的这个家更温暖更舒适。这就是我──一个父亲的最大希望。”

“于是,诗人就走了,再没和你姐联系。”

“是,他去了另外一个城市,也是我爸安排的。”

“那你姐呢?”

“她自然是很伤心,病了一场,病好后,大家都以为这事儿就这么过去了。可谁知道,她不声不响,报考了蓝城大学的研究生。一走就是3年。不仅和我老爸,连杜辉也断绝了来往。杜辉一气之下去了美国。谁也没想到会是这种结局。”

“是啊,一起断了两个姻缘。”方晓感叹道。

“你说这能怪我老爸吗?明摆着,她和诗人不合适。人一生下来,就被分在他所在的那个阶层,两个不同阶层的人生活在一起,即使不是灾难,也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

“可是,一个人不能选择自己的出身。生为穷人,不是他的错,他也有权利追求自己的爱情。”

“他有什么权利?爱情就象玫瑰,穷人消费不起。”

“不能这么说,穷人也有穷人的爱情。象鲁迅的《伤逝》,子君为了和涓生在一起不昔离开家,过着清贫的生活,你能说他们不是爱情吗?”

“可结果怎么样呢?他们后来还不是分手了,分手不久子君就死了。”

“所以,”方晓脸上浮现出一种说不出的复杂表情。“穷人可以有爱情,但基本上不能享受爱情。爱不需要物质条件,但是没有一定的物质条件,爱就无法延续,再往下发展很可能就是悲剧。”

“所以说爱情象玫瑰,是奢侈品,穷人消费不起。”

“不过我觉得,你姐不是那种物欲很强的女人。”方晓抬起头,目光穿过卓群,望着远处。

卓群一撇嘴:“那是因为她从来就没缺少过物质!如果出生在饥寒交迫的人家,整天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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