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回应(2)(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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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的回应》

写在前面

各位观众、网友、粉丝以及媒体朋友们,大家晚上好。

很抱歉占用睡眠时间,让大家或主动或被动地参与到这则“爆炸新闻”里来,但鉴于事情的紧迫性,只能“滥用”一次公众人物的注意力资源,做一次,不出意外也是最后一次个人回应。

事件起源的原贴,我就不指路了,一则不愿为其制造更多关注,让事件中涉及的无辜人员承受更多她本不该承受的评论、指点;二则我已经向平台投诉举报原贴造谣、未经允许泄露他人信息隐私,平台方也在核证后进行删帖处理。

在此,我呼吁恳请各位媒体及自媒体老师,在撰写该事件相关报道时,隐去原贴中的个人信息和照片,还给无关的非公众人物正常生活,感恩。

同时,也希望关注并参与讨论这则新闻的人们,多一点耐心(起码要和看原贴同样的耐心吧,笑),看完以下我的阐述和图片佐证,理性讨论。

首先,我要向事件中牵连的言小姐郑重道歉(你看,因为一个小小的举动被无限放大,我连道歉都不敢@事主)。

在事件爆发到现在,我还没有机会当面、亲自跟言小姐道歉,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工作人员告诫我们此时不方便见面——划重点,我和言小姐分别入住不同的酒店,中间车程大约10-15分钟。我入住的是剧组包下的酒店,而言小姐作为我方邀请的媒体,由我方承担此次的差旅安排,绝不存在混淆公私的处理。

很抱歉将言小姐牵扯到一则因我而起的偷拍事件中,因而被污蔑、中伤、个人信息被泄露,以及可能而来的被网暴,这是一个非公众人物不应该承受的“剧本”,对普通人的工作生活心理健康,都将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所以言小姐,真的很抱歉,你的专业水平与职业操守,不应该因为一起莫须有的事件,受到影响和质疑。

然后,我会就原贴中指涉的几处“场景”和照片,做出解释与反驳。但我依然要重申,“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这个现象是不值得鼓励的,不应该如此的。犯错的是造谣者,而作为受害者的我们,却要想法设法自证清白,这并不合逻辑,尤其在诛心面前,解释只是徒劳。

先从所谓“结论”说起。

我和言小姐并不存在任何浪漫关系,没有谈恋爱,没有约会,没有超出友情的暧昧成分。

我和言小姐,以及她供职的媒体单位,不存在任何利益输送,假公济私。我们之间的合作基于,一,这是一家影响力和执行能力都堪称业内一流的媒体集团,我想不到有什么理由拒绝合作;二,言小姐的专业水平我很欣赏、信任,只此而已。

以下是针对原贴的所谓证据及结论,做出的反驳。

场景一:

既然这位自称是“私生饭”的发帖人,声称从桐庐就跟车一路到省城,应该知道我和我的司机,是从剧组酒店先前往另一家酒店,接到言小姐和我的经纪人。

这么重要的信息你隐去不提,其心可见。

所谓我和言小姐“最后并肩”从餐厅出来,如果我没记错,我们分别去了洗手间,言小姐是女士,在饭后补妆涂口红,相信女生都理解,而我作为艺人,对形象管理也有自己的职业要求。

这就是最荒谬的不是吗,吃完饭上个厕所还得拿到台面上掰开了揉碎了说,滑天下之大稽。

原贴不断强调该日料是高级餐厅,消费不菲云云。我也挺后悔怎么找了这么个地方的,害言小姐破费。

我原意是打算请言小姐和同事们吃饭,这是一名雇主老板的合理行为。我的收入较高,又因为是公众人物,对餐厅选址也有相对较严格的要求,消费这个档位的餐厅,算是题中之意,没想到忽略了言小姐的感受。

言小姐在结完账后,当场,把钱给我了,图一是转账记录,未免有人杠是P的,图二是微信钱包的明细。我和言小姐约定,等拍完戏回去再请她吃一顿,由她选地方,同时这个经历也让我有了反思,对所处的消费环境、文化圈层等等,这就是另一个话题了。

至于所谓的“亲密动作”,抱歉我实在想不起来细节。但综合我和言小姐的友谊模式,应该是我说了什么损她的话,以至于她恼羞成怒推了我一把。

还有“没大没小”这个说法。

我不会用“大”和“小”来界定和朋友的位置关系,朋友就是朋友,不因为我是艺人就为“大”,圈外人就是“小”,好朋友间正常的互动,从来不讲身份地位,我们是平等的。“你是什么人,看别人就是什么人”,发帖人大概真的不理解何为友谊,才会将所有的异性互动看做鬼魅。

图一:与言小姐的微信对话。在结账后,她发起转账,并百般嘱咐我要收下。

图二:钱包流水。上一条是日料消费,后一条是收到言小姐转账。

注:为什么不是刚好14?因为有几道菜是我和同事单点的,刨出去了。为什么这么贵?其实单人的定食不贵,是我做主点了两瓶较贵的酒,没有征求任何人的同意。原意这顿饭本来就是我请,当然不会事事都问。

看,为了不被杠,方方面面都得解释到,实在荒谬。

场景二:

这个场景我有印象。

就像原贴中所述,在路上其实我的司机就发现了有人跟车,我们虽然警惕,但没有太当回事,认为这不过是一次单纯的跟拍。对娱乐新闻有所涉猎的网友应该知道,大小剧组附近有常年蹲守的狗仔,他们和艺人、剧组的关系一直保持着很微妙的和平。

我们当时的处理心态是,能完全躲开当然最好,如果被拍到,只要没有太丑的照片(笑),被发出来也没关系,“趁剧组放假单广笙进城放风”,这是我当时能想到最“挑事儿”的标题。

所以在等电梯的时候,我和我的同事再次发现在偷拍镜头时,电梯前无关人员很多,我们选择了低调处理,躲进电梯躲开镜头。

言小姐是这里唯一的女士、圈外人、非团队工作人员,我以及其他两位男同事,有义务和责任保护她的人身和隐私安全。

我为我们当时的下意识行为,不仅没有感到不妥,还很骄傲。

场景三:

还是之前提到的,碍于我公众人物的身份,我们的出行尽量选择隐私性高、不会引起公众注意的场所。私人电影院无疑是很符合标准的选项,包下一个不到二十人的影厅,既是为安全考虑,也在我的消费能力之内,

(看电影这个行为本身,也显得我很热爱艺术热爱表演,言小姐未来的稿子里说不定还能提到一句,“哪怕是休息日,单广笙也不忘看电影学习,给自己充电”……)

不料,“人设”崩塌了。

图一是我的同事拍下的厅内场面。

我和言小姐分坐在距离很远的两个座位,互不打扰地,睡着了。

听说我是玩着玩着手机睡着的,手机还掉地上,而言小姐是嚼着嚼着橄榄就睡着了,事实证明,我们都是假文艺青年。

这一点在当场就遭到了无情的嘲笑。

我的经纪人不仅是我的经纪人,还是我们公司的老板,日理万机,出来工作简直再正常不过。

同事小马愿意吃鸡大过看电影,求求各位放过他。

图一:小马为了嘲笑我们留存的证据,感谢他。红圈标出来的是我和言小姐所在位置,睡得很香。我们对不起这部电影的导演(什么电影咱就不提了)。

场景四:

这个场景我印象深刻。

当时我给言小姐展示了一张照片,对自己的创作表示很满意。请看下图,各位如果没有像严小姐一样笑出来,那你们肯定不是电影爱好者。

以及我回忆了一下所谓“比划了什么”,到底是比划了什么。可能是在调侃,如果有人偷拍,也只能拍得到被墨镜口罩挡成这样的脸,以示豁达。

图一:《寄生虫》海报同款马赛克。这张自拍中的三人分别是,我,我的经纪人,言小姐。这是在言小姐抵达剧组开始工作的第一天,自拍以留念。

最后,我有必要针对此次和言小姐及其供职的杂志的合作,再做出几点澄清。

言小姐是我在工作中接触过的,处事最为公私分明的人之一。但凡进入工作状态,她立马变得专业、犀利、敏锐同时也很有采访技巧,绝对是一名优质的记者。

而《coeur》杂志,它的影响力、业内地位毋庸置疑,两次合作下来,他们的效率、审美、沟通能力,都让我和我的团队叹服。

原贴中的恶意揣测,不仅无知,也毫无逻辑。

最后的最后,是我个人对言小姐的感谢。

言小姐不是一位单纯采写人物的记者,她在影视方面,也颇有自己的见解,常年在杂志上撰写影评和影人采访的栏目。基于此,我们的沟通成本很低,在影视相关话题上的经验、信息都是等量的,观念也相近,加之上文所述,她是一位敏锐同时很有沟通技巧的记者,许多我不常被公众察觉的一面,能被言小姐捕捉到,这是我觉得投契的原因。

在第二次合作达成后,我们加上微信,才有了个人沟通。期间有过几次关于我正在拍摄的电影《作传》的深入交流,我把我对人物的解读,和对诠释人物的一些不确定讲给言小姐,而她也帮我我完成了对角色的梳理,对我帮助很大。

言小姐对影视行业的热爱与体察,为我提供了更多元的视角,这也是我关注她微博的原因。她的很多见解都相当新颖,女性视角、从业者视角、观众视角糅杂在一起,观点总让人有惊喜。

为一个朋友击节点赞,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只是因为我是艺人,行为就天然带有原罪。

因为一枚不谨慎的点赞,当时就为言小姐带来了不少影响。在发帖者看来是金贵无比的流量、热度,在当事人这里,可能是自留地被占领的尴尬。后来言小姐委婉地提醒我,可以私下夸奖,不必大张旗鼓,我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给她带来的影响。

至于言小姐的播客节目,举贤不避友,真是一档有内容的好节目,既然有人认为我在为言小姐做广告,那不妨光明正大地广而告之,好内容应该被听到,请大家关注《剧能说》。

(任何对女性外貌的抨击都是低级懦弱没品的行为,以及言小姐长得很漂亮,望周知。)

PS.

我和我的团队将追究原贴发帖人的法律责任。

希望大家关注电影《作传》,因为我个人原因为剧组拍摄工作带来不必要的影响,在这里郑重道歉。

我无法自证自己的表演是否满足导演要求,最后,还是作品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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