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认主(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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袅袅备好了交易会的东西,心中的大石头总算是落下了一半,接下来就该是解决那两只小贼的事儿了。此时距离交易会开启还有差不多两个月的样子,时间上还算比较宽裕,她不急。于是又耐着性子等了半个月有余,终于那两妖不负袅袅所望果然又准备来偷蜂蜜了。

因着蜂王之前吃足了那两妖的苦头,于是这段时日沿山谷百里都派了妖蜂巡逻,一发现那两妖的踪迹几乎是瞬时蜂王便知道了。蜂王知道了,便等于袅袅也知道了,因为早在半个月前袅袅将那瓶润脉果蜜给蜂王的时候,蜂王就已经认了袅袅为主了,并且结的还是妖族中及其少见的血契。

妖族之间契约认主有两种形式,一种便是简单的灵识契约认主,而另一种则是精血契约认主。

灵识契约认主只需要主人分一缕灵识进入仆从的灵窍结契便可,这种认主方法在妖族中比较普遍,一般是对普通仆从的,主人灵识进入仆从灵窍后,若是主人想要便可随时观其思想,主人一个念头便能决定仆从的生死,主人可主动解契,但若主死,则仆解放。因为只要仆从灵窍中主人的灵识消失,那契约便算是自动解除了。

第二种精血契约认主,乃是主人赐下一滴精血给仆从,结成血契。

这种认主方式比较霸道,一旦结成便不能解契,且若主死,则仆亡,在妖族中一般比较少见。先不说妖族比较惜命,都很注重自身,极少有妖会将自己的一生系于别妖身上;还因为精血对妖族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东西,是力量的本源,接受了主人精血的仆从实力也会受到主人的影响,更有幸运者,还能继承主人的某些能力。换句话说就算是仆从想要,主人还不一定肯给呢。

袅袅也知道这两种认主的方法,她仔细思索了很久还是决定用第二种方法和蜂王契约。

在袅袅看来,作为一只高等妖虫要培养起一只低等妖虫其实并不难,只要舍得给精血就行。若是换作别的妖可能会心疼,因为精血再生极不容易,也需要很长的时间,但是她嘛,她继承的父族血脉里的生生之力可不是吃素的,精血即便消耗了很快也能再造出来。

再有,蜂王颜值高呀。虽说是只虫子,但在虫族里已经算得上是比较顺眼的了,至少袅袅就觉得蜂王的虫身比她的要好看很多,而且下面的妖蜂们也个个都是玉雪可爱的。要知道在她的传承中,有很多妖虫简直就是丑到爆,丑得丧心病狂,能分分钟辣瞎人眼的那种。她毕竟是个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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