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叛变?(1 / 1)
小镇。
杂货商店里,老王一个胳膊利索地摆放着货品,时不时还有人从小镇里面急匆匆赶来,买了包香烟,然后悠闲地点上一支,折身返回镇子里。不时,还有别人家的狗撒开腿屁颠屁颠跑过来,亲热地朝他叫唤。
这的确是座小镇,不仅人们彼此熟识,就连镇头的狗都能认得镇尾的人家。
“麦小子,你怎么过来了。”
刚将货架上缺的物品补放完毕,老王就看到镇子里最英俊的年轻人迈着优雅地步伐,一步一步走到镇头的街前。
麦小子的全名是麦蒙,三年前,孤寡了一生的老李头决定去全世界旅游,就让他的远方侄儿来镇上给他守房子,万一没死在他乡,回来总该有个落脚地儿。
他也不想想,外边的人都不爱小镇,镇上的人也都不爱出去,出去了,即使再晚也会回来。比如说货车司机,他总是凌晨五点的时候轰隆着他的引擎驶离小镇,然后在夜里12点赶回来,所以,他那座屋子即使放上一百年,也没人会去破坏它。
专程找个人来看屋子,实在多此一举。
“王伯,我来接个人。”
要说这城里长大的孩子,和镇上的还真不一样,镇上的人大多叫他老王,或者老王头,唯有麦蒙会礼貌地称呼他。不过,老王并不太习惯这样,看似尊敬实则疏远,和镇上那股子亲近热络格格不入。
“小庄回来了?我就说嘛,长得这么俊俏的小哥,没个女朋友可不像话,要是身边再不站个姑娘,镇上指不定要咋说了,还好有小庄出现。”
老王笑呵呵地打趣道。
麦蒙是城里的人,总有一天会离开小镇,大家虽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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