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节:骗消费者一年,有可能(6)(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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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期待着自己三年前的投入会马上兑现回报。

但是,没有几个人知道,他们期待兑现承诺的一方史玉柱和他领导的珠海巨人集团已经陷入经济危机。他们根本没有钱去补给曾经承诺的100%回报的楼花购买者们,甚至连本金都无法交还给人家。

史玉柱是聪明人,面对危机,珠海巨人集团开始了化被动为主动的工作--加大珠海巨人集团的正面宣传。

这期间,各大媒体开始发表关于珠海巨人集团和史玉柱的报告文学和长篇通讯,还带着专访和言论,所有的宣传都在向公众展示珠海巨人集团和巨人大厦的光明前景。

其中一篇在1996年7月在《珠海特区报》上发表的《巨人大厦树丰碑》颇具典型性。据说,此长篇报告文学曾经六易其稿,文章气势恢宏,分为三个部分:竖起丰碑、走向地心和托起太阳。

不仅如此,在楼花到期之时,珠海巨人集团还主动在《珠海巨人报》头版刊登了《关于楼花兑付的通告》,通告中称,经有关部门的批准,巨人大厦的楼花将按照下述的几种方式返还,购楼者可自行选择其中任一方式:

方法一:楼花到期时,经预约,可于3个月返还预付款,之后6~12个月内分期返还契约中所约定的补偿金;

方法二:经预约,楼花到期之日9个月一次性偿还预付款和补偿金,并按契约规定的补偿率,对预付款增加支付9个月的补偿金;

方法三:经预约后,15天~30天返还预付款和利息,利息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

方法四:预付款和补偿金总额达到购房款的20%或以上者,即可转为受其购房款,购楼时可享受8折优惠,其余的购房款在交楼时支付或由银行提供按揭。

但是,稍微理性的人都能从这个兑付方案中看出些问题来。这个给付方案并没有重视消费者的利益,从法律的角度看,消费者的利益仅有第三条的补偿方案能受到法院的保护。这让举棋不定的消费者们面临着进退两难的选择。

当然,如此不重视消费者的利益,自然就会遭致消费者的攻击。

1996年12月中旬的一天下午,几个东北大汉就直接闯进了珠海巨人集团总部办公楼,他们一边破口大骂史玉柱和珠海巨人集团,一边又大打出手。据说珠海巨人集团的保安人员也被他们打得鼻青脸肿。这几个人3年前在珠海做生意,因为经不住珠海巨人集团销售的巨人大厦的楼花的**,购买了巨人大厦的楼花。现在,好不容易等到了要兑现承诺的时候,结果等来了的结果却是珠海巨人集团对他们的伤害,这实在让他们憋气,于是"冲动就变成了行动"。

更严重的事情发生在1997年1月12日。

当天,史玉柱从上海回到珠海,在一家叫"海南东山羊"的地方吃完饭回公司的时候,遭遇十余名从深圳赶来的债主登门讨债。

据说,当时史玉柱是在员工和律师的帮助下,才成功从围追堵截的债主中"逃"出来的。

当时,史玉柱对债主承诺:"老百姓的钱我一定还,只是晚些。"随后,史玉柱和债主们约定了第二天谈判。

尽管第二天的谈话,债主方承诺不让媒体参加,同时不准拍照,然后珠海巨人集团才把公司的困难和内部情况实话实说告诉了债主。

但是,情绪激动的债主们并没有遵守承诺,整个谈话被他们秘密录音并通报给了媒体。随后,珠海巨人集团告诉给债主们的实际苦难被好事的媒体大做文章,如此这般,更多的债主蜂拥而至,事情立即就闹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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