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节:第六章 公司文化时代(32)(1 / 1)
传统的家庭靠尊卑秩序实现行政功能。家长有治理家庭的责任和权力,家庭成员有违法行为,家长是主要责任人。有伤风败俗的事情发生时,家长也是主要责任人。晚辈对长辈讲孝道,长辈对晚辈要慈祥。家长依据家法处置家人时,政府和其他人是无权干涉的。一句话,家长在家里有绝对的权威。进入公司文化时代,家庭的秩序观念淡化了,家里已经没有明显的绝对权威,无论长辈还是晚辈,协商处理事情的精神日益加强。家长的权力空前削弱,涉及法律的事务,家长无权处理,必须交由法律机关依法办事,没有家法的说法。以前家庭里的行政职能,事实上转向了公司,公司依据企业规章对员工实行管理,从微观上起到了协助治国的作用。
传统的家庭负责劳动力的再生产和向国家交纳赋税,是完整的经济单位。自秦国商鞅变法开始,土地以家庭为单位所有,劳动技术要适应家庭的生产方式才能流行,国家的赋税徭役是落实到家庭而不是个人头上的,家长是主要责任人。新生的劳动力,由家庭负责培养并安排,没有失业的问题会推给国家。进入公司文化时代后,就业在公司实行,家庭没有办法安排子女的工作,新生劳动力的培养也是由公司完成。纳税主要由公司完成,家庭不是合法的纳税对象,个人收入所得税由个人负责,与家庭没有关系。事实上,从经济学的意义讲,家庭正在接受公司方式的改造,从而变得越来越象充满感情的微型公司。如美国有些家庭实行协议制度,规定财产、夫妻生活、个人卫生、生儿育女等条款,同合伙公司没有两样。
综上所述,中国传统的家庭观念与进入公司文化时代的家庭观念可以说是完全不同的事物,这是潮流,是中国进入公司文化时代的有力证据,也是新生事物,不可以用传统的标准评判现代年轻人对家庭的新态度,一切坚守传统家庭观念的人,也不必要以为纲常尽失。
公司文化时代的新兴家庭观念,只有一个方向,即什么观念能促进公司的发展,什么观念能刺激公司化,什么观念能把公司结构推向完善,家庭就产生和接受什么观念。在公司面前,家庭愿意处于辅助和配角的地位,只有在这个前提下,家庭才有幸福美满可言。
第七,雷锋精神在公司文化时代正出现新的表现形式。
雷锋精神代表中国大众文化时代最高的道德建设成就。20世纪60、70年代,雷锋精神表现为吃苦耐劳、一心为公、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不计名利一辈子为人民做好事等道德标准,他是精神文明的最高成果之一。从中共第一第二第三代领导人的题词中,可以反映雷锋精神的实质。当时说,雷锋是社会主义的新人,即是道德楷模。雷锋精神诞生的背景是中国处于阶级哲学视野时期,雷锋精神代表着无产阶级的新风,政治上,现实的阶级正在消失,社会一体化,小集团利益逐渐消失,个人成为最小社会单位,家庭的功能在弱化,个人道德教育成为社会道德的主攻方向。
雷锋精神诞生的经济背景是,社会实行按劳分配和按需分配状态,由于票证作用很强,金钱的社会地位很低,雷锋即使一年365天做好事不要报酬不计名利,个人也能很好地生活下去。在雷锋生活的年代里,中国正谋求由社会主义快速进入共产主义社会,个人的贫富差距不大,所以雷锋与社会主流阶层和最广大的民众有强烈的相似相溶性。
进入公司文化时代后,雷锋精神赖以生存的社会环境发生了全面的变化。首先,以公司方式出现典型的社会小团体利益,冲淡了个人利益的重要性,对个人实行教育,并不能使公司达到教育目的。假设一个公司的董事长具备雷锋精神,是否这家公司也会具备雷锋精神,为别的公司和单位不计报酬的一辈子做好事呢?如果公司具备雷锋精神,是否符合发展经济的精神呢?反过来,当公司大举坑蒙拐骗时,对个人实行雷锋精神教育能改变社会现实吗?其次,公司时代有明显的财富差距,富翁和穷人学雷锋,很难在同一个层次上进行,学习雷锋的表现方式也不一样。对普通职员而言,学习雷锋主要表现为热心力所能及的公益事业和慈善事业,对企业主而言,学习雷锋主要表现为对社会意义突出的事业的捐赠,以及督促自己的公司依法纳税,为国家做贡献。自改革开放以来,数以万计的公司向公益事业或者社会弱者大量捐赠,已是潮流,这在大众文化时代是很少见的,它正是公司文化时代雷锋精神的新语言。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