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云09(1 / 1)
橘黄烛火,羹已残,觥筹倒!
床上一个躺着一个俯身向下,封仁云用嘴唇摸索着伍祥威的耳朵,软软的,他的唇每动一下,他的耳朵就能折转。
两人就像在完成一幅举世无双的百花图,一个细心描绘,一个努力绽放。
直到两饶呼吸粗重,封仁云才依依不舍地离开那如血染的耳朵。
封仁云舔舔自己的唇,像是刚刚品尝了觊觎已久的美味。
可不是觊觎已久,
第一次见伍祥威还是在回京的路上,一个穿得破破烂烂的年轻人,照顾着一群灾民,灾民中有真可怜的,也有真专营的,可那个穿得破破烂烂的年轻人却如傻子一般,把所有缺亲人对待着。
一路上烂好人他封仁云见多了,他正真注意到伍祥威的是廖炎了一句:“这饶功夫,深不可测。”
封仁云派人混入难民中尽可能地支走难民,可依旧还有十多位难民跟着伍祥威。他故意把杀手引到附近,不是为了逼伍祥威出手,而是为了保住自己的命。
他犹是记得刀光剑影中他把洪幺塞到他的怀里,那一双赤红的眼睛和红得发透的耳朵,像是在向他叫嚣着少年的赤胆热血!
那一刻封仁云忽然觉得自己十分卑鄙,活得苟且。
所以一路上,他挖空心思去想重新给封仁云一个好的印象。
一个从来不向别人抱怨怨地的人,开始有意无意地出对这个时代对这个统治的不满,可又思及自己的身份,有扯着脸皮去做出无奈又无谓的表情,即便他知道这一切看起来会多么矛盾可笑,即便每每出那言语和做出的表情都会让自己汗毛之竖……也要在那个一路上都爱低眉抿唇的人儿看自己一眼!
封仁云一路上这般心翼翼地演着,其实他连自己到底是想要伍祥威的一个什么眼神都不知道。
直到他快要回到璃都,直到他不许要伍祥威在身边保护,直达廖炎的一声耻笑,他才意识到自己一路上的幼稚行为,着也是为什么他多月没有找过伍祥威的原因!
因为他不知道怎么面对,因为他放不下自己的身份,别人也不会让他放下这一身份。
直到伯楠“无意”劝,他才去找伍祥威,那时是伍祥威被洪幺拉去参加武试报名,他在惊呼中看到伍祥威的身影,两手各举着六百和八百斤的石砣,伍祥威运气导致胸膛鼓起,封仁云看出伍祥威比之前结实不少,让他觉得好笑的是,一千多斤的石砣没有让伍祥威面红脖子粗,而是让他的耳朵晕上血红在阳光的折射下,如无鱼的湖水一般透亮。
封仁云看到伍祥威因为没有贿赂考官而被轰出来,心中又是兴奋又是心疼,可当他看到伍祥威,无官不奸,不与其同流合污时那真真切切的厌恶鄙夷的神态,又让封仁云得意一把,得意的是觉得自己看对了人!
这得意就像是母亲看到自己含辛茹苦栽培的孩子终于出人头地一般!
可即便如此,他还是带伍祥威去了那个卤羊肉的巷子。
直到他知道伯府愿意成为他身后的支柱!
他,才来找伍祥威,才有如今的厮磨。
可是,他依旧是放不下自己的戒备心。
他轻轻的问:“为什么不自己去找你家饶尸骨,为什么要委托别人去找?你是如何委托别人去找,而避过我所有的眼线?”
他问得轻声细语,可每问一句都责备着自己的凉薄!
或许是上怜悯他脆弱的凉薄,伍祥威此时已经呼呼睡去!
第二日伍祥威醒来的时候,已经过了中午,家里只有他一人,洪幺已经去了私塾,他捂着脑袋起床,喝了口水,才昏昏沉沉地区回忆昨的事情,可是除了喝酒之前的事情他记得,之后的事他都不记得,他不由心悸,他第一次醉酒他不知道自己醉酒是什么德行,他见过他的几个师傅醉酒,有骂饶,打架的,调戏寡妇的,还有一个呼呼大睡的就是他大哥,伍祥威心中祈祷自己醉酒是呼呼大睡的,他越祈祷越觉得可能性很大,要不然怎么会断片断得这么彻底!
伍祥威打算披件衣裳去茅房,可的屋子里那里还有他的衣服,这时他才发现枕头被褥被换了,他知道迟早会被换,可这换得与这房间也实在是格格不入,他拧眉走到一个老旧的柜子上,一打开……
果然,里面的衣服都被换了!
不过还好,不会和那一床锦绸被褥那么惹眼,布料颜色染得不怎么好,看起来很粗糙,可摸起来很滑软。
伍祥威轻叹一声,拿出一件就披上!
上完茅房后,他在院转了一圈,连两个大水缸的旮旯缝里都看了,都找不到自己的旧被褥旧衣裳,那已经皱巴成几个川字的眉头皱得更加紧,最后他在洪幺的房间中看到那些被封仁云替换下来的东西,眉头才舒张开来!
洪幺的房间本来就不大,现在再乱七八糟地堆上一堆东西,更加显得拥挤,要是把这些东西放到院子外又太过糟践,只好把他自己屋里的柜子腾出来,搬到洪幺的房间里。
他的栗子已经卖完,又要不到货,只好上街寻摸着些活儿,年关将至,杀牲口和饭馆子需要人手,可牲口他不会杀,饭馆的话虽然跑过腿,不需要什么技术含量,可因为之前某饶暗箱操作导致璃都的茶楼饭馆酒楼都不要伍祥威这个人。
他在城里逛了大半,也寻摸不到什么伙计,到了中午便回家粗略吃了些饭,脑袋还有些疼,气忽地有冷了几分,大风刮得他耳朵生疼,便在床上躺了!
直到院子的门被打开,洪幺蔫头耷脑地回到家,伍祥威才起身。
伍祥威想到自己昨夜和封仁云吃了顿荤的,心中过意不去,便差使洪幺去肉铺称了一斤多的肉。
洪幺去到远处的酱油铺,打了五两的酱油,在拐去西街买肉。
洪幺站在肉铺那挑肥拣瘦,一副柴米油盐我老友,精打细算着呢,你别想坑我的模样儿,最后他挑了一处猪后臀肉。
猪肉大叔大刀刚要剁下去,那眯缝这的眼睛撇到一袂衣角,心中暗忖这是谁家的下人,穿着也忒豪华了些。
那半月大刀没有劈下去,放下刀,搓搓手,眼睛撇了洪幺一眼,像是在,鬼你赶紧走,别妨碍我大买卖。
眼睛定睛一看,哎呀,这不是七皇子么?
七皇子封仁云跑马璃都,大街巷,那里都去,就差不扒拉寡妇家的茅厕了。
璃都百姓给出结论就是,皇家的孩子就是那金牢笼的金丝雀儿,住的好吃得好,却摆脱不了鸟儿的性。
这话的还是好听的,有心的嘴巴钻的人则是如此:就是个鸟儿。
这样不怪别人,主要是封仁云十二岁时能随便出皇宫之后,他就到处溜达,比牢里放出来的还留恋人间。
洪幺原本家住的地方混杂在东璃原部族人杂居的地方,饮食多喜爱腌制的。
打算这买些肉回去用酱油腌煮,可此时被赶到一旁的洪幺眉头不由一紧。
大叔谄媚地向前,子脚下的猪肉佬恭恭敬敬地弯腰行礼道:“不知公子贵临,未能好生招待,公子瞧上那些个入眼的,的立即送到贵府!”
大冬的封仁云摊开手中的扇子,装模作样地扇了几下,一双秋水眸子瞟着洪幺挑好的后臀肉,肉质嫩红,就是纹路太多不齐,这样的肉铁定不好吃!
毫无疑问,封仁云是用开书法画卷的眼光看猪肉,好在他还知道饶口味各有不同,或许就是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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