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夜 离婚前让我看看那个女人(1 / 1)
李强和萍丽是我的邻居。他们离婚的事情,是李强在半年前提出的。
李强和萍丽是经别人介绍三年前结的婚。去年初,李强所在的单位解体,他成了下岗工人。他们两口子在街口开了一个不大的食杂店,勉强度ri。由于ri子拮据,两口子经常心情不好,就常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吵架。不久李强把铺子交给了萍丽,他去外地打工了。半年后,李强回家说他在外面又交了一个女朋友,打算和萍丽离婚。萍丽在一场大哭之后说:“你把那个女人领回来让我看看,否则别想离婚!”
显然这个条件对于李强来说不太好落实,于是他赌气走了。不久李强给紫玉打电话,希望能帮着劝劝萍丽,同意离婚。虽然劝人离婚这种事情有点缺德,可是我们毕竟是不错的朋友,我还是把李强的意思告诉了萍丽。萍丽说:“我已经说过了,让我看看那个女人,再考虑是否离婚。”
两个月后,李强硬着头皮带着她的女友回家来了,这一下子成了我们小巷里的新闻。那个女人看上去不算妖艳,但是要比萍丽秀气许多。萍丽和那个女人单独谈了一个多小时,然后她对李强说:“走吧,我们办离婚手续去!”
办完手续之后,李强和那个女人走了。所有的家产都给了萍丽,萍丽似乎还有些过意不去,拿出家里的全部现金,大约是2000元,给了那个女人。那个女人不知道为什么哭了,她没有接这笔钱。
李强走后,我们问萍丽为什么这么轻易就同意了离婚?萍丽说:“那个女人还可以,不是那种不三不四的东西,我也就放心了。”萍丽的回答听得我们一愣一愣地。
三天后,李强却意外地回来了。据说他让那个女人给“踹”了。那个女人说:萍丽那么好,你都不愿守着,我还能指望你守着我一辈子么?
李强想复婚,萍丽没有同意。不仅萍丽不同意,连我们这些邻居都对李强说:你们生活在一起,有点不合适。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