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可怜的洛枫(1 / 1)

加入书签

夜深了,沈夏与洛枫已经是到达了金县,只是当地的客栈都已经满客,沈夏无法,只能是去找民宿,好在金县民风淳朴,对待外来客人皆是十分热情,当地的一对老夫妇收留了沈夏与洛枫。

据老大爷说自己的儿子已经好些年没有回过家了,若是沈夏他们看到了帮他们问一下他的儿子什么时候回来。这件事对沈夏来说并不困难,但对老夫妇来说却是莫大的恩惠,他们急忙向沈夏告谢,还说自己简直是遇到了好人,沈夏忙制止了老夫妇,对他们说自己只是举手之劳,要他们不要记挂在心上。

老妇人告诉沈夏缺什么就和她说。房间很简陋,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倒也没什么缺的。沈夏也没再麻烦她。

这一晚过的极其漫长,好似过了一个世纪,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小心思。想的越多的反而更加难以入睡。

沈夏在自己的房间放了一两银子。她算过了,按照县里的标准,这些银子是够了,这里人民风淳朴,不占便宜多了怕是他们也不会收的。

第二日一早,沈夏与洛枫早早的就走了,留下书信简单的告了别。老夫妇看到时,是来叫他们吃早饭的时候了。

再说沈夏自早上走后就打听皓月轩,通过乡亲父老的的描述,沈夏总算是在一处巷子深处找到了皓月轩,可以说皓月轩是极其简单的布置,没有什么奢华的器具,但确是极其精致的,可以看出主人也应该是个极其精致的人。这里有的只有精简,简而再简。

沈夏先将里面看了个大概,就听见伙计唤她。

“姑娘,近日都有什么不适?”伙计已经来这里两年了,对这些事轻车熟路。

“我弟弟生了很重的病,希望先生能救他。”沈夏满脸凄然,似乎是真的有这么回事。

“令弟可有何症状?”伙计跟在蓝先生身边这些年倒是对医术有些了解,一般的时候他都是可以应付的,只有遇到疑难杂症他才会去找先生。

沈夏的目的就是引出萧骥,所以她自然要将洛枫的病情编的严重一点。

“我弟弟他每天早上都会起的特别早,然后趴到地上说自己是一条虫,还不吃饭非要吃树叶。”

“那令弟应该是得了失心疯。”这与失心疯的病症差不多,伙计想着应该就是这样了。具体的还要去看看才知道。

“不是的,到了晚上他就恢复正常了,会把自己之前吃的树叶吐掉,和正常人一样吃饭,但还会咳血。第二日还生龙活虎的,就好像一点病症没有,大夫也说过他不应该咳血的。”沈夏实在是用生命在编。

“啊?这……这是……什么情况!”伙计原本是想说洛枫可能是精分(那个时代已经有了精分的概念)可沈夏偏偏又说洛枫会咳血,这……算是先生一直在找的疑难杂症吧。

“姑娘,你别着急,我带你去找先生,他一定是有办法的。”伙计见沈夏慌了神,一时竟是说错了话。

“不,不行,姑娘,你可否告诉我你家住哪里,我带先生去找你。”伙计这才想起来自家先生近来不愿见生人,尤其是在自己家里。

沈夏没有勉强,交代了自己现在住的客栈。

伙计又把手里的活交给手底下的人。自己一人去找萧骥。

而沈夏则是回了自己的所在的客栈。

……

沈夏眯着眼睛盯着某人。

洛枫隐约感觉背后发汗。

“秋雨姐姐,你这么看着我干嘛啊!”洛枫似乎已经意识到自己的境遇。

“洛枫,你知道什么是精分吗?”沈夏坏笑。洛枫大惊,意识到不好。

……

伙计也是个办事有效率的,之前看他安排手底下的人有条有据的,现在居然这么快就来找她了。沈夏想着要不要带他回现代啊!绝对是个优秀的中层领导。

“姑娘,这是我家掌柜的,令弟有什么病且先与他说说。”伙计是个心直口快的人,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