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春风一壶酒(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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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扬笑着问丁凯道:“是不是又有好消息啊?”

丁凯笑道:“孩子断给我了。”

辛扬不禁莞尔。丁凯说的这个“梗”是辛扬刚进单位不久。一次买了巧克力糖分给同事们吃。当时有个不熟的女同事跟孙沁在聊天,辛扬也拿糖给她吃。这位不相熟的女同事问了句:“你这是什么喜事……订婚……”

这女同事看辛扬年纪太轻,似乎订婚和结婚都不可能,话问出一半儿,却一时觉得不对,正有些尴尬间,辛扬接口道:“是孩子断给我了。”一句话迅速化解了尴尬,大家笑成了一团儿……

辛扬想起了旧事,心中不禁感慨万千。丁凯和孙沁也是“呵呵呵”地笑,都忆起了往事。虽然时间相隔不是很长,但是仍旧都有“春风桃花一壶酒,江湖夜雨十年灯”的感慨唏嘘。

原来丁凯和孙沁都已经从单位辞职了。丁凯不言不语的,还真是做事出人意表。他已经被北京一家很有名的软件类公司高薪聘用,而且也说服了孙沁一起办理辞职后跟他共赴北京打拼。

孙沁的家里同意倒是同意了,只是两个人再怎么着也得先办个订婚宴。否则就这么放他们两个小恋人同去异地,这好说不好听啊!

丁凯和孙沁俩人其实倒不想搞什么订婚宴,只是两个人就这么同去外地,同吃同住的也的确是跟家里不好交代。既然双方父母都是这个意思,也就顺从了,但是只想简单的办一下,只双方父母和几个至亲好友一起,订上两三桌酒席,一起吃个饭,敬敬长辈酒,也算是对女方长辈有了个交代。

丁凯也不讳言其薪资待遇,告诉辛扬,他一个月的薪水是两万元,以后项目上还会有奖励。别说以后还有发展,就是眼下这条件,即使孙沁不再出去工作,也足够两个人在北京生活的了。

辛扬说:“丁凯,你小子是真行!这一年来你也是够拼的了。怕不是又得瘦了十斤吧。”

丁凯本来就瘦,这一顿苦熬,也确实是又瘦了十来斤。虽然说不上是形销骨立,可也是让人一望便知是严重缺少休息的样子。

丁凯道:“是啊!没办法。想要转行,不拼命不行,不然拿什么跟人家科班儿出身的竞争啊?”

“唉!说得是!‘不是一番寒彻骨,哪得梅花扑鼻香’啊!”辛扬感叹道:“总算是你不白熬啊!学业有成,事业有成,还抱得美人归。你小子再不吃些苦,也没天理了!”

辛扬故作羡慕嫉妒恨状。不过这也不全是他做作。他还真的有些艳羡。

丁凯这样的人也是那种目的性非常强的人。丁凯曾经跟辛扬讲过,他在很小的时候存硬币。后来自己就有了一个小目标(是真的“小目标”,不是一个亿那种)就是存够一百元,换一张最大面值的百元大钞人民币存着。

后来在他得到人生第一张属于自己的百元大钞时,高兴得一个人在屋子里,把这张百元大钞抛到空中,捡起来,再抛……足足抛了有上百次。他说,之所以这么兴奋不是因为一百元钱,而是目标达成了。

丁凯是那种善于经营自己人生的人。目标明确,而一旦确立了目标,就有排除万难,勇往直前,为之吃苦奋斗的精神。对事业、对心仪的女孩儿,都是如此,也都的确成功了。

孙沁很大程度上也是因钦佩丁凯的这种锲而不舍的精神和毅力,才最终被丁凯追到手的。

辛扬端起面前的拿铁咖啡,说:“丁凯,我以咖啡代酒,敬你事业有成,也敬你和孙沁幸福美满!”

三个人谈谈说说,吃过饭后,仍然坐在桌边聊天、喝咖啡。

孙沁向辛扬问道:“你和张荷馨的事,我一直也不好意思问你,你们是不是……”

“是的。分手几个月了。”辛扬笑了笑,道:“恍如隔世。”

孙沁道:“还有没有可能再争取一下呢?我下周订婚宴时邀请她参加,你们借机再好好沟通沟通……”

辛扬道:“不用了。谢谢你的好意!我跟她不可能了,她应该也快要订婚了。”

辛扬自然清楚,孙沁跟张荷馨关系很一般,如果不是为了辛扬,孙沁的订婚宴肯定不会邀请张荷馨。

“唉……”孙沁一声轻叹。她自然也知道张荷馨移情别恋于一个家庭背景很好的胸科医院的外科大夫。这件事在老同学中传得沸沸扬扬,都说张荷馨这回是攀上了高枝儿了。

孙沁上学时原本和辛扬交往不多,但是两个人偏巧分到了同一个单位、一个车间,这关系就近了许多。加之辛扬也算是她跟丁凯的介绍人了,所以孙沁就更加真心关心辛扬了。

孙沁见辛扬神情落寞萧索,又故作一副陈年旧事、往事随风,漠不关心的样子,心里也是疼惜。

孙沁柔声道:“你也别太难过了,也是你俩没有这个缘分。记得以前看到过一个故事,说一个书生因为心上人嫁了别人而郁郁寡欢,一位大师点化他,带他来到海边。只见一个年轻貌美的女人,死在了沙滩上。一个男人路过,看到了摇头叹息一声,离开了;又来了一个男人,看到了,脱下自己的外衣,给女尸盖上之后离开了;而第三个经过的男人却好心地把这具女尸掩埋了。大师对书生说,你看到的这景象,就是你们的前世。那个死去的女子就是你的那个心上人;你就是那个脱下外衣为其遮掩的男子;而她今生嫁给的那个人,就是那个前世里掩埋她尸体的男人啊!”

丁凯冲孙沁道:“这么说来,上辈子是我埋的你呗!”

孙沁柳眉倒竖,娇叱一声:“对!所以这辈子我早晚得先把你埋了!”

丁凯脖子一缩,摆出一副怕极的样子,笑道:“要得,要得。女王陛下就是要活埋了我,我都举双手赞成。”

孙沁“嗤”的一声笑,白了丁凯一眼……孙沁白了丁凯这一眼,既有几分小情人间的撒娇佯怒,也有几分确实怪丁凯没有眼色。辛扬失恋,当多宽慰宽慰他才是,丁凯却毫无顾忌地跟自己打情骂俏的,实在是不合时宜!

辛扬站起身说去洗手间。借着去洗手间的空儿,去银台给了五百块钱,嘱咐银台小姐姐,这是给六号桌结账用的,待会儿多退少补,免得结账时丁凯跟自己打咕。

辛扬回到座位上时,估计是孙沁也借着这个空档叮咛了丁凯要多劝慰辛扬。丁凯明显比刚才正经了几分。

丁凯道:“扬子,你心里也别太别扭了。老话儿不是说:‘各有因缘莫羡人’吗,你有你的因缘,只是时机不到而已。”

辛扬笑笑,故作轻松地道:“哈哈,几个月前别扭时,你不劝我;现在我没事儿了,你才宽慰我,晚了,用不上了,您老省省吧。”

丁凯虽然知道辛扬开玩笑,却也讪讪的。毕竟男人之间谈论这种事,多少有些尴尬。如果两个男人都是正在为情所困,也还罢了。但是像现在这种情况,丁凯正值情场得意,他宽慰辛扬的话可就不好说了。丁凯遂看了一眼孙沁。

孙沁会意,道:“分了就分了吧。我以后替你留意着,有合适的给你介绍。其实,我觉得你和张荷馨性格上也不太合。她这人太现实了,而且你们俩也太熟悉了,知根知底的,对你没有一点儿神秘感了。这点儿有些像令狐冲和小师妹岳灵珊……”

孙沁喝了一口咖啡,接着道:“还记得咱们上大二时,班里传看李明浩的那套《笑傲江湖》,后来,那一时期,男生女生都聚在一起谈论令狐冲的爱情。我记得你不是还说过,‘因为岳灵珊离开了令狐冲,令狐冲才有幸获得了任盈盈的爱情,也使得自己的命运峰回路转,咸鱼翻身了’吗。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呢!”

辛扬当然记得这件事,也难为孙沁把自己说过的这句话记得这么清楚准确;更难为孙沁还留心把自己原话中所说的‘因为岳灵珊抛弃了令狐冲’换做了‘因为岳灵珊离开了令狐冲’,真是一片苦心啊!

辛扬和绝大多数同学早就在小学时代便都看过了两个版本的《笑傲江湖》电视剧,只是有些同学还没有看过原着。李明浩就是其中之一。

在大二的时候才看了原着的李明浩是看得抚掌拍案、连连叫好,遂拿到班里传阅。

虽然很多同学都是看过此书的,但是那时候都还小,对于书中描写的爱恨情仇理解得并不深刻。

这回虽然是没看过原着的同学在抢着看,但是话题既然引到了这上面,那些看过原着的人中,有些也不禁上网下载了原着重读了一遍。班里一时掀起了《笑傲江湖》热。

关于令狐冲的爱情,更是少男少女们谈论最多的。后来甚至是由李明浩在班里发起组织了一场“笑傲之恋研讨大会”,气氛热烈非凡。而当时辛扬发表的演讲令大家推崇备至,辛扬至今也还记忆犹新……

三人离开了披萨饼店后,丁凯和孙沁去逛街看夜景了,辛扬独自回家。

他没有乘车,而是沿着回家的方向漫步,思绪飘到了大二时,那场“笑傲之恋”发言大会上……

辛扬的观点是觉得《笑傲江湖》中华山派小师妹岳灵珊对大师兄令狐冲的感情是比较复杂的。其中肯定有爱情成份,但是岳灵珊对令狐冲的感情中同时还具有了兄妹情,友情、亲情……

岳灵珊对令狐冲感情上有很强的依赖感,书中描写令狐冲比小师妹大了约十岁,令狐冲实际上非常会哄这个小女孩儿,会讨这个小女孩儿、小妹妹的欢心。

在岳灵珊小时候,基本上就是哥哥带妹妹的状态,师父师娘都是事业型的,不太有时间和耐心哄女儿。师娘宁中则巾帼不让须眉,不是个家长里短、相夫教子的家庭主妇,而师父岳不群更没时间带女儿,而且也偏严厉。

令狐冲在岳灵珊死后,再上华山时,曾在岳灵珊的闺房中,看到那一箱子小时候自己给她做的小木马之类的玩具。岳灵珊从小就是冲的粉丝,这是个比她大了好几岁的大哥哥,能陪她玩儿,给她做玩具,给她设法搞到糖果零食……某些程度就像少年张无忌千里迢迢送杨不悔上昆仑山时一路上的情景。冲是“大哥哥”、“代父亲”,是她心愿的达成者,是她快乐的源泉……对她万般宠爱。

再长大些后,因为岳灵珊的生命中还没有出现她真正爱的青年男子,所以少女情窦初开,很自然的就自认为大师哥就是她的真爱。但实际上那不是纯粹的爱情,她还未曾遇到真正能令她爱得神魂颠倒、死去活来的人,她还不懂得、不能识别自己的情感。此时的岳灵珊在情感上是不自省的、懵懂的。“懵懂”不是不懂,也不是懂,是耶非耶耳。

十六、七岁的岳灵珊对令狐冲更多的是个人崇拜和分外艳羡。听六猴儿说大师哥不换气喝掉大半葫芦猴儿酒后,感慨这难练的气功别人学不会,他却用来骗叫花子酒喝。从中可见其崇拜之情,亦可见对其好饮贪杯的不以为然。

所谓女大十八变。珊长大了,不再是一个小屁孩儿,她已经形成了自己的三观。而她的人生观显而易见是要做父母亲那样的人,而对于大酒撸串,赌钱惹事,滥交朋友……这些坏习惯以及令狐冲的不拘小节是比较排斥的。但是由于大师哥是她从小到大的亲近之人,所以并没有因此而厌烦令狐冲。但是这并不表明她认可大师兄的生活态度、人生观,以及种种不良习惯。

令狐冲的不拘小节,放浪形骸和好饮等恶习的的确确是最终失去岳灵珊的一个较为关键的因素。

但是,最主要的因素还是那个岳灵珊命中注定的“真命天子”!那才是真正的孽缘!那个生生世世互相伤害、摧残、纠缠、千丝万缕、斩不断理还乱的冤家才是真正的罪魁……

正如《大佛顶首楞严经》中所说:“汝爱我心,我怜汝色,以是因缘,经百千劫长在缠缚……”心理学上说,女人找丈夫就是找父亲。一个心理正常的女孩儿,会有恋父情结。她长大后会不自觉地按照小时候父亲给她留下的残留影响特征去寻求心仪的配偶。

比方说,有时候一个青年女子莫名其妙地爱上一个青年男子,她自己都不知道爱对方哪一点。其实也许只是那个男人身上的味道像极了在这女人还是小女孩儿时,所嗅到的父亲的味道。再或者只是说话的声音等等方面。

岳灵珊所希望的未来夫婿肯定是像岳不群那样的“谦谦君子”、“正派人”……

在福建小酒馆,初遇林平之。林平之武功低微,岳灵珊化了丑妆。可是林平之依然路见不平,拔刀相。不能不说林平之也是有强烈的正义感的。尽管岳灵珊是不怕青城派的两个贼子的。但是一个化了丑妆的少女被一个翩翩美少年仗义相助,这个少女自然会对这位公子青眼有加。

何况后来珊又发现林很有骨气。再到后来又发现这小子还很努力很用功。而且的确不可否认,林是大户人家有教养的子弟。言谈举止待人接物很得体,没有抽烟、喝酒、赌博、沉迷网络游戏……等不良嗜好。俨然一副“小君子剑”的嘴脸。这是符合珊的三观的。假如岳不群真的是个君子,《葵花宝典》这本禁书也永不出现的话,珊与平结合较之珊与冲结合大概更容易获得理想的美满婚姻。

假如林平之相貌平庸,抑或吃喝嫖赌抽五毒俱全更胜令狐冲的话,那么,一切可能都不会发生了。

可是偏偏林平之相貌俊美胜过令狐冲。面对塞北名驼木高峰是很有骨气的,为报家仇是学习肯努力的,对待女孩子是温柔有耐心的(身负血海深仇,时刻用功练剑,还教珊唱福建民歌),对遭遇不公、欺压是有忍耐力的(陆大有显然没少给小林子穿小鞋),面对大酒赌博是勇于拒绝的……

林平之一步步走进岳灵珊的心中。而且林平之对岳灵珊也至少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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