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约会私奔(1 / 1)
电光火石之间,我想了不下十种解决当前尴尬处境的办法。()
比如代替霍嘉声深情对容羽告白:“是的,霍嘉声打算娶你,爱你一生一世
!”又比如将霍嘉声使劲一推推进容羽的怀抱里,在他们惊慌失措满面羞红的时候祝福百年好合,再比如借门口的顾浩一挽,坚定立场地宣布这是才我正牌男朋友而其他花花草草不过都是绯闻陷阱。
然而以上招式都太过招摇哗众取宠,真那么做的话反而更引人注目遭仇恨,我只是保姆,我
是路人甲,无需多余的台词,问題关键就在于看嘉声如何回答,希望接下來他的表态不会令我太难堪。
容羽又带着颤抖的声音期待地问了一遍:“嘉声,你愿意娶我吗?”
嘉声唇形一动,我真怕他说出那句我不娶你因为我喜欢的是风琳,太过紧张干脆闭了眼睛,说我掩耳盗铃也好,实在不想面对此前的场景。
然而空气中只有风的呼吸,沒有任何人说话,我心下正奇怪,猛然手被人一拉,我连手带人一起被拽了出去,脚下连着好几个趔趄才勉强跟上了步子站稳,边跑边看清楚状况。
眼前是一片苍茫的夜色,嘉声沒有任何回答,他干脆把客人抛在原地带我跑出了霍家大屋,一路直奔车库,我看他拿出钥匙开了门。
我顿时傻眼,呆呆问道:“你要去哪里,依依现在还在生病!”
“霍家那么多人,自然会有人照顾!”嘉声语速微微加快,明亮的漆黑眼瞳透露出几许愉悦:“上车!”
我甩开了他往车库外面走:“我要回去照顾依依!”
嘉声冷静的话语从身后飘來:“你确定现在真的要回去,那两个人应该还堵在门口沒走!”
我脚步一顿,眉头皱起,最近不知道冲撞了哪路神仙,尽是遇到莫名其妙的人和事,以往真心的人也好狡诈的人也好不管遇到什么我都能果断处理,要么做朋友要么绝交远离界限鲜明清楚,可现在这些人我该和他们保持怎样的关系真是一点头绪也沒有。
嘉声走了过來,拉住发呆的我,轻而易举把我推进了车前座。
引擎发动的时候我才想起问:“去哪!”
霍嘉声倒车出车库,愉悦微笑:“和我私奔吧
!”
我一拍车门:“别开玩笑了!”
嘉声又说:“那就不开玩笑了,你跟阮仕谦约会了一天,公平起见也该和我约会了吧!”
我气急:“什么公平,我为什么要和你约会,你女儿现在还正生病着!”
正好这时候容羽冲了出來拦在车灯前方,极力挥舞双手不知道在大喊些什么?娇俏的脸上一片怒色。
霍嘉声好脾气地笑,眼瞳里亮起黑星:“或许你还是比较喜欢下车!”
我几欲发作,终究沒有说话。
霍嘉声一个技巧性倒车,绕进了草坪中,径自绕过容羽出了大门,容羽一怔,随即拼命追赶,但不论她爆发速度有多快,终究也不可能追的上霍嘉声引以为傲的改装保时捷,只是
眨眼间视线所及范围就失去了那个渺小的人影。
保时捷开进了一条寂静无人的小路,车速也渐渐减慢,几颗粗壮的梧桐树用繁茂的枝叶遮挡了天空,路边零星的商铺闪着微弱的光,偶有穿着睡衣的行人出來买东西。
我坐在前座,望着眼前的茫茫夜色,心里不敢置信竟然丢下一堆烂摊子就这么跟着霍嘉声跑了出來。
已入秋,夜晚的月色透着薄薄的寒气,霍嘉声望了一眼我单薄的中袖衬衣,笑道:“是不是到前面买件外套比较好!”说话的时候顺手开了暖气。
我重重一踢脚下不知道装着什么的小盒子:“还要买双鞋,我可是穿着室内拖鞋跑出來的!”
霍嘉声看着我:“你跟清安一个脾气,心情不好的时候就乱打东西來发泄!”
我怒道:“是谁让我心情不好!”
霍嘉声却似乎沒听到我的话,喃喃继续说道:“清安虽然总是心情不好砸东西,但她从來沒有动手打过任何人,一次也沒有
!”
我微微一怔,嘉声又在提以前,既然以前有那么多美好的回忆,为何以前他从來不珍惜。
车内瞬间短暂的沉默,下一秒嘉声骤然减慢车速,单手指着车窗外欣喜叫道:“风琳你看!”
我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却见一大片的梧桐叶如雨密集簌簌扑落,昏黄的灯光印在叶面上,如同金色的碎星撒落一地。
霍嘉声笑着转头來看我:“你看这落叶像不像是金色星星的碎片!”
我错开他的视线生硬回答:“不知道!”回答完了以后又觉得自己十分别扭,好似在赌气的中学生。
霍嘉声心情很是愉快,毫不以此为意,笑道:“以后这个场景还能成为浪漫的回忆!”
什么回忆,霍嘉声的眼里心里难道永远只能看到回忆。
又听见他问我:“肚子饿了吧!你想吃什么?”
“不知道!”本能的赌气回答脱口而出,但这样又未免显得太过在意,如果我真能放弃过去当霍嘉声是路人,那么不管他说了什么我都应该能淡定自若。
想了想又说:“随便靠在路边找个饭店吧!”
于是沿路开车寻找饭店。
我提醒他:“刚才路边就有一家餐馆,档次装修还可以!”我沒说的是应该不会辱沒了他大少爷的身份。
嘉声却只是应了一声,说:“再找找!”
真是的大少爷脾气,真这么挑三拣四那就自己回家找厨子啊!又想到以前霍嘉声从來沒带我去过餐馆或者路边摊,看來就是因为挑剔。
挑了大概二十來分钟,大少爷终于找到了较为符合心意的用餐地点:“就这家吧!”
我解开安全带随着他下了车,一看餐厅门口招牌瞬间有点懵了,幸福情人,这是什么破名字,我现在既不幸福,也不是什么情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