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六章 、新的情妇(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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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整一夜,王光成几乎没怎么合眼,第二天一早他喝了点酒后就上了北山,打算到庙里进进香,让老天爷保佑自己平安无事。没想到一进庙门就被挡了“驾”,收票的人闻出王光成满口酒气,就对他说喝了酒是不能进香的,心不诚,上香自然也不会灵,希望他明天早晨别喝酒,早点来进香

王光成只好下了山,但心里却不甘心。

大鼎县有庙的地方并不少,想了想,他又打出租车一直去了远郊的磨盘山。

到了磨盘山,王光成口中的酒气已经散尽,因此在这里他如愿以偿。

王光成先往功德箱里扔了一百块钱,然后双膝跪在观音菩萨脚下,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喃喃地嘟囔道:

“…………我把她们杀了,

是她们前世欠我的;

观音菩萨您老保佑我,

别出啥事儿,

我王光成这里给您老人家磕头了…………”

可悲可笑的是,当杀人恶魔王光成虔诚地跪在佛主下面口里念念有词之时,慈悲为怀、佛法无边的佛主作何感想?!

……

从此,王光成就再也没有回到那间令他害怕的小黑屋。

下山之后的一段时间里,他偶尔住在朋友小日本家,但那里也不安全,小日本总犯事儿,他担心哪天弄不好让警察一起给查进去;多数时间,王光成就在各个洗浴中心浪荡,那里既能洗澡,又有小姐好玩,不过,也不算安全,因为治安队总去检查。

我考,没办法,王光成呆的最多同时他也认为最安全的地方就是一个叫梦达的录相厅,在那里,放录相的旁边正好有一张破床,上面还有床破被,外面有一布帘挡着,外面看录相的人看不着他,每天只要他交给老板5块钱——为了拉拢老板,有时扔给老板10元钱后他还会说‘别找了’,就可以消消停停、安安全全地在里边躲避警方可能对他的抓捕危险。

一直到过了春节,又过了二月二,王光成见外面没有任何风声,才回到自己的家。

走进那个大门前,为了安全起见,他先蜇进附近的小食品店,试探一番。

“大娘,这些日子没啥事吧?”

“有啥事儿?”老太太不知王光成问的啥意思

“没有人找我吧?”

“没有。”老太太摇头,又问,“咋的啦?”

“不咋地,随便问问。”

于是,王光成放心大胆地告辞,溜回家去。

在这里,他还想再杀一个人,一个女人,这个女人叫李海艳。

如果不是后来公安机关及时抓获了王光成,也许这个曾是王光成情妇的女人就死定了。但是,江桥公安分局在接到被害人姜桂圆的报案后,迅速行动,将王光成当夜抓获,王光成后来说,他没想到这么快就犯了事儿,要不,他决不让那个该死的女人活到春天!

根据以上情况,乔银忠分析认为,这个小子绝对不是一个好鸟,他干的事情也绝对不会是这一起,杀的人同样地不会是这两个可怜的小姑娘——

“继续给我审!不行就上措施!”

他几次三番在电话上对自己的手下严厉批评,要求加大力度,一定要把这个小子的事彻底搞清楚。事实上,这乔银忠也真的不是白给的,刑警大队长和之前的派出所长也都不是白干的,他的经验丰富,判断能力极强。事实胜于雄辩,也再一次证明了这一点。

王光成在杀害常红艳、常红花小姐妹俩之前,就曾有过杀死其他三人(二女一男)的犯罪记录。不过,在杀死常家小姐妹俩之后,他最想杀的却是自己原来的情妇李海艳!

因为李海艳在他被拘留15天期间从没去看过他,出来后,发现李海艳竟将他家所有财物洗劫一空,从此不知去向!王光成恨得牙根疼,但找了几个月,仍未找到…………

2010年7月,刚刚走出监狱大门的王光成在儿童公园附近的蒙胧舞厅跳舞时认识了李海艳。当时,李海艳只有22岁,还是个姑娘,但身子早已不是处女了。

此前她处了个对象,是当地驻军一个外地小战士,李海艳怀孕后,这个小战士也已经复员走了,不知道他家到底在辽宁还是河北,李海艳也找不到他

孩子生下来后,李海艳就开始**起来。

孩子被送到母亲家,她则天天泡舞厅。

想女人想疯了的王光成正是这时遇到了李海艳。他比李海艳整整大十六岁,不在乎李海艳是怎么回事,反正李海艳只要是个女的就行。虽说李海艳长得个儿矮了点,不过模样还行,又挺**,于是王光成一进舞厅就盯上了她。

几圈跳下来,王光成已经心中有数,正好中午了,他就邀她一起出去吃饭。

在蒙胧舞厅附近的一家小饭馆里,两个人边吃边开始了交谈。

王光成问:“哎妹子,你叫啥名?”

李海艳嫣然一笑:“我叫李艳。你呢,大哥?”

王光成一笑:“我呀,你猜猜。”

李海艳**地一推他:“猜不着…………”

王光成:“我叫王军。”

两人都是骗子,又都有意将自己名字中间的一个字缩减掉了。其实他们都明白,只是不说穿而已。王光成喝了一大口酒,突然压低声音对李海艳说:“猴见猴你别跳,贼见贼你也别猫腰,我操-你-妈的,这事儿你要能胡弄得了我,我就是你养的。我都敢抠眼珠子跟你他马打这个赌:你百分之百跟我撒慌说的假名,这事儿我都懂,你肯定不是叫‘李艳’!”

李海艳一口咬定说她就是叫“李艳”。

王光成说:“你是也好,不是也好,这事儿我先不过问你。你愿意说就说,不愿意说就不说,那你家在哪儿住呵?”

李海艳说:“在江北。”

王光成鬼笑一声,突然又一指自己的鼻子,说:“不瞒你说,妹子,你再猜猜我是干啥的?”

李海艳不说话了,红着脸盯着王光成看,摇摇头。

王光成说:“我也不骗你,我不是正经人,哎,告诉你实话,我就小偷,不务正业那伙的,刚从里边出来

。嗳!我想跟你交个朋友,怎么样,你干不?”

李海艳突然笑了,但还是没说话。

王光成:“你要行,就行;不行,就拉倒。反正不缺你吃不缺你喝就是了。行,你就跟我走。”

李海艳:“跟你上哪儿呀?”

王光成:“回家呗!”

李海艳:“你说的都是真的?”

王光成:“犊子骗你!”

李海艳:“那行,大哥,我跟你走。”

出狱后,王光成为了作案方便在菜仔胡同租了一间小房,王光成就把李海艳领回了他的那个“家”。

从此李海艳就跟上了恶魔王光成。22岁的李海艳家务活啥也不会,但**工夫挺好,天天晚上把王光成服侍得挺满意。

果真,王光成也没有“食言”。自从身边有了李海艳,已经三十八岁的王光成好象再也不是过去那种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时候了,他时时都能感到一种“责任”,一种“紧迫感”。因此,他盗窃、抢-劫的次数也更加频繁了。为了讨得李海艳的欢心,王光成什么事都敢干!

当时,北京小哈吧狗在江林挺值钱,一条好的值一万多,李海艳想让王光成给他买一条。王光成说:“操-你-妈,买那玩意儿干啥?等我给你偷一个!”

没几天,王光成就给她一下子偷回来两只哈吧狗,还都是母的,肚里揣着小狗崽儿,更值钱。不久,这两条小哈吧狗和狗崽儿都让李海艳送给了她姑姑家。

后来,王光成又给李海艳抢-劫了金戒子、金项链和金耳环等她喜爱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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