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 意外(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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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趴在他的背上,耳畔风声呼啸。我抬头看着晦涩而渺远永远无法触及的苍穹,眼眶干涩而疼痛。

“后会无期了,中原。”我轻声说,权当一场告别。如果那日玄旻就这般带我离开了,那我倒也走得潇洒。大概不出三月我就能到达大漠和玄旻合伙纠集一帮弟兄做沙匪。

无奈的是现实总是比幻想来的残酷,三个月后小爷仍在中原,且仍在皇都,戚戚然在一家酒楼女扮男装做店小二,每日端茶送水擦桌洗碗累到半死不说,还得忍受来自四面八方恶趣味黄毛少年与好娈童猥琐大叔的挑逗目光。

原因则是极其令我无奈的,但不管怎么说都只能归结为我的自作自受以及玄旻的没有立场。且听我细细道来。

那日我与玄旻方飞了没多远,他便道,“不知为何,竟有些饿了。”

我习惯性地一接口道,“我也是。”

玄旻道,“去哪里。”

我也学着他言简意赅以节约体力,“福全楼。”福全楼是应天最大的酒家,从前与朱樉去过几次,那些菜肴比宫里的都要好,风味独特,叫我一直念念不忘。

总之也是食饭,食饭的时候我是没有空触景生情的。又有何可怵的,只要不见到他……便是见到也不会如何了。哎呀,不要瞎想了,回去简简单单好好享受一顿大餐,今后就不会有那么好的机会了,大漠可没有福全楼。

玄旻道,“在何处?”

我弱弱道,“在应天……”而后又无力且苍白地加上一句,“那儿的八宝乳鸽珍是人间一绝。”

玄旻沉吟半晌,就在我觉得他肯定不会同意的时候,那厮斩钉截铁道,“走。”

因着他一身轻功好本事,我俩便肆无忌惮的在两个时辰内又回到了应天城内。其实我是没什么好忌惮的,我是被害人嘛,怎么都不会被追究罪责,而玄旻就不同了,他劫走了王爷的妾侍,跟王爷抢女人,怎会有好下场?而且他老人家一头银发还银得那么独一无二如此显眼。

为了保证我能够在没有马车没有马没有船只没有轿的四没状态下回到大漠,我必须拯救玄旻大爷。

手上有没有什么可易容的药草,便只能把玄旻的玄色里襟撕下一大块包在玄旻的头上,玄旻大爷起先还以为我要对他做些什么,吓得节节败退,直到在小爷的万般解释之下明白了小爷只是借他衣裳拆东墙补西墙,终于拍着小心肝呼了口气。

玄旻指着自己缠满了玄色布巾的脑袋道,“如此真真无妨么?会不会更显眼了?”

我递给他一个无奈的眼白,“总比一头银发好啊,这副模样旁人只会当你是天竺的客商。”

于是我俩便回去了。于是我俩吃了一顿极好的饭,也权当是我自己为自己践行了。

意外却又不意外的事情发生了。

我当时是怀着吃朱棣的穿朱棣的的心情跟着朱棣出门的,因此自己积攒的月俸小银钱都未曾带在身上。而玄旻潇洒惯了,本就不带钱在身上,一看就是那种处处打秋风凭着一身好功夫吃霸王餐的模样。

然而我先前竟未曾想到这一点。在吃完之后,福全楼的伙计前来结账之时我俩才发现原来对方都没带银钱。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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