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1 / 1)

加入书签

倚桌微笑,摄缇不发一言。

她很高兴,他知道。而且,有些害羞,脸上留着微微的酡红。

她谈不上活泼,却绝对伶牙俐齿。经营常氏生药铺,对外谈生意的多是常独摇,她鲜少出面,但这无损她商人的市侩气。比她厉害又漂亮的女人他见过许多,充其量,她不过是个买卖药材和ri常用物的小商女;但是,也只有她,让他忍不住去想、去看。

刚入这家药铺,他就喜爱她的声音,只不过……唉,她的黑齿着实吓了他一跳,那么突兀、那么刺眼地出现在娇美的笑靥上,既俏皮又可恶,却不减他对她的喜爱。

活到二十八岁,只有她的笑容让他念念不忘。

他是古骨族的木尊,是人们口中的太岁。在古骨族,五星骨宫的尊长之位,只世袭,不传让,就连老主人也不敢下令改变世代相传却不成文的律规。十八岁从父亲手中接掌木星骨宫,他们的职责是“寻找”——寻找一切稀有、罕见或灭绝的骨骼。至于找到之后是挖是卖,或是处理收藏,就是其他四宫的责任了。任职十年,找得多看得多,却没什么快乐感。似乎,他只是在做一件事,生来就应该做的一件事,无关快乐与否。但,遇到她之后,他觉得找一副黑人骨竟是件很快乐的事情,就算找不到一模一样的,他仍感到快乐,而且,不着急。

他的脾气……他个人觉得还算不错,至少,他不会像某个星骨宫的某尊,动不动就发脾气,好像一天三餐,收发自如。但,脾气不错可不代表他没原则,至少,他是五大尊长中最具备原则的一个。好比……嗯,喜爱她吧,所以,他很有原则地搂搂她,吻吻她,希望她明白;也很有原则地认定她,上门提亲(虽说遭到拒绝,他仍是很有原则地没打算放弃)。

她似乎不太明白,他认定的东西,是容不得拒绝的。

算好吧,她总会用害羞的眼睛偷偷瞟他,对他的笑不再是礼貌生疏。她,是否如他喜爱她一般,也喜爱着他?

这个市侩的小商女以为他找到黑人骨便会离开,那,他是否该明明白白告诉她,离开时,他带走的绝对不止黑人骨,也包括她。

认定了她,这就是他的原则。

常微凉,夜sè微凉,他是如此喜爱呢,喜欢,甚至……爱着。

“木尊在笑。”

“嗯嗯,真的,木尊在笑耶。哎哟!”瓷瓶一枚敲上脑袋,打断青衣随从的私语。

凯风绕过越来越多的买药者,挤到扫地的某个随从身边,“你扫了五遍,够干净了。”

眼疾接下药瓶,这随从小声道:“那位宝哥说要不停地扫。”方才,柜台后自称为“宝哥”的小伙计塞给他一把扫帚,说是常二公子让他扫地。虽说那瘦弱的公子没什么威胁,但冲着木尊对常姑娘的特别,他也不敢“推辞”。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