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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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下知错。”

“算了。”男人似乎叹口气,“红狼鼠的骨头活时为淡紫,死后则深浅不一,只有在它没吃饱之前捉下,我才有法子让它的骨骼颜sè均匀,若是酸风能为我shè下,那是最好不过。”

提到她的名字,墙后的女子动了动,不明白他为何总说“没吃饱”。

静默片刻,碧沙突然开口:“金尊,您让唐姑娘在百鸟厌中shè下红狼鼠,便为她取得幽安之泪,是在骗唐姑娘吧?百鸟厌中根本就没有幽安鸟。”

“哼,百鸟厌中当然没有幽安鸟。所谓的百鸟厌,不过是红狼鼠每到秋天身上发出气息,吸引那些笨鸟聚集,好让它一次吃个饱。什么百鸟王,百鸟厌的最后胜出者永远只有一个,它们不过是红狼鼠的食物罢。传来传去居然传成这个样子,真是可笑。”男人轻嗤,不以为然。

骗她?他果然骗她!墙后女子抚着额,眉心紧皱。

所谓的百鸟厌,不过是饕餮的红狼鼠饱餐一顿的诡计,那家伙却骗得她团团转,好可恶。

扶着墙,她正要走出拐角,却听他又道:“什么时候轮到你们来指责我了,龙川碧沙?”

“属下不敢。”

“哼,酸风为我shè下红狼鼠,我自会为她取来幽安之泪,我何时说话不算数了?”

“可……幽安之泪极难取得啊,金尊,幽安鸟百年才诞一只,咱们见过的,也就只有水尊的那只……”

“行了,我说能取得,就能取得。”

“水尊不会答应的。”

“他凭什么不答应?”

“金尊,在灵界知道幽安鸟的多,能得到它的少之又少,在人界根本是误传误讹,以为幽安鸟是多年来的百鸟之王,他们不知,需等到‘千魅扶风’方能诞生一只幽安,一只幽安鸟可活百岁,百岁后羽化为风,若是在百岁之内取了它的眼泪,它……它就活不了啦。”

“我知道,这又如何?”

“水尊拿他的幽安鸟当宝贝,他不会舍得给您的。您若用计取得绝对可以,水尊必不会与您善罢甘休,您又何必为了一个唐姑娘,惹来水尊的脾气?”

“你倒挺帮着那家伙?”他不屑哼了声。

“不敢。”

男人似乎站起来踱了数步,一阵酒香传来,有人为他倒了酒,听他低声道:“你说得没错,他必定不会干脆给我。我迟早要整整那家伙,以报寻骨之仇。”

“金尊何必为了外人得罪水尊。”龙川的声音有着不解。

“外人?”男人诧异扬声,“你说酸风?”

“是。”

静寂片刻,听得男人扬起恣笑,叩桌道,“哈哈,龙川,你不提醒,我倒不觉得。酸风嘛,我瞧着有趣,她不是外人,是我的师父。徒弟为师父取些东西也是应该的。”

“金尊……是开玩笑吗?”碧沙突然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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