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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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怄死他了!

他敢肯定,打从他在娘肚子里时,倒霉就已经虎视眈眈等着他了。这不是妄语,他可是确证据凿——三岁以前……记不得了。

三岁以后……嗯,就拿那木宫姓摄的小子比吧,摄小子的爹有一只宠物名唤穷奇,摄小子可以骑在穷奇背上满城跑。要多惬意有多惬意;他呢,不是被幽安鸟叼在半空当挂腌肉,就是被卷耳顶在背上当蹦蹦球。

拜托,他小小年纪经不起吓。

与其他同龄比,他更惨。放了学,其他娃儿可以成群地跑去看傀儡戏,他却必须跟着鬼叔学追踪,跟着明叔学分辨骨骼。

好嘛好嘛,身为古骨族灵,埋在一堆五颜六sè的骨头里他也是不排斥的,可每次去哪儿学却是个大问题。东焚来,是带他去鬼叔那儿,莫乐来,是带他去明叔那儿。

鬼叔明叔争他争得很厉害啊。

照理,两家抢着要他,他那颗小不隆冬的心应该得意得冒泡泡才是,可……唉唉,请原谅他小小年纪吹不起泡泡,他呀,可是一点也得意不起来。如果要他选,他宁愿学那些“不成器”的同龄咬着糖人看傀儡戏。如此,多么轻松,多么有趣,多么……多么……哼,哼,这才是他向往的“正常”童年。

小白牙狠狠咬紧,他眯起因向往而灼烫的黑眼珠。

该死的,他才不想做什么土尊水尊。他更不明白,爹娘从不急着让他选,为何鬼叔明叔却在一边争得拳脚相加,几yu锋刃相见?

他哪里好?他哪里值得他们去争?

天生异能他没有,天生聪慧他也不敢自认,只不过,他有一个身为土尊的娘,和一个身为水尊的爹罢了。

唉!他苦命的出生啊!

“该走了,少主。”东焚柔柔的声音在他耳侧响起。

不情愿地,他还是伸出两支小胳膊,示意东焚抱他。

才不要莫乐叔抱呢,他喜欢东焚姨身上香香软软又带点甜甜的气味。就不知明叔知道这是他选择去鬼叔那儿学习的理由后,会不会气得头发比月叔叔还白?嘻嘻!

盯着越离越远的学堂,他偷偷笑了笑,在心底。

回到熟悉的清池边,东焚放下他,不意外地,已有两道身影“钉”在池边等着了。见他落地站稳,两道身影同时转向——先互瞪一眼——再举步走向他。

救命啊!

这个时候,爹娘大多不会在……

“少主,您今ri应随莫乐回水宫。”身着白袍的明水看了莫乐一眼,再转头时,脸上挂起微笑。

“土宫才是少主的家,他回土宫也是正常。明总辅,你可别忘了。”身着黑袍的鬼趣证睨了明水一眼,再低头冲他微笑。

“少主乃我水宫之尊,回宫并不错,鬼总辅,我想你才是贵人多忘事。”

“一尊不事二宫。你扳指头算算,即便是水尊,他一年有多少天是待在水星骨宫的?”鬼趣证轻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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