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命运与罪感:《封神演义》与《麦克白》的比较(1 / 1)
人有什么样的人格结构,便有什么样的人生观。人终其一生,在客观世界中生存,免不了对客观事物的规律,以及它对人的行为不可抗拒的必然性支配力量感到迷惑和畏惧,进而感到崇拜,将它称之为“命数”或“天数”。在这方面,中国人和西方人的感受是共同的。然而,在对待这种命数或天数的主观态度上,中、西人格就显出明显的差异来了。一般来说,中国人总是倾向于用天命来为自己开脱,以逃避或减轻良心的自责,为自己的人格“清白无辜”提供外在的理由;西方人则恰好相反,往往通过命运来揭示自己隐秘的、甚至是下意识中所犯的罪过。在此,我们将举《封神演义》和《麦克白》为例来说明这一点。
中国的神话小说《封神演义》,讲的是纣王无道,听信妲己的狐媚妖言,姜子牙辅佐周武王替天行道、推翻殷纣暴虐统治的故事。其贯穿全书的思想线索,就是一切事情都由天定、善恶果报丝毫不爽。
故事一开头,便讲商汤六百余年之天下,传至商纣王。这纣王年轻时也是一个好男子,曾“托梁换柱”,力大无穷,且文武双全,被立为太子。即王位后,“万民乐业,风调雨顺,国泰民安,四夷拱手,八方宾服”。只因一日起驾去女娲宫为女娲娘娘降香,见女娲圣像容貌秀丽,国色天姿,顿起**心,于是在粉墙上题诗一首,内有“但得妖娆能举动,取回长乐侍君王”句,由此亵渎神明,获罪于天。
等到女娲娘娘回宫,见到粉墙题诗,勃然大怒,想成汤王天下六百余年,“气数已尽,若不与他个报应,不见我的灵感”,当时就要发作。但又见纣王“尚有二十八年气运,不可造次”,于是祭起“招妖幡”,将那轩辕坟中的千年狐狸精、九头雉鸡精和玉石琵琶精招来,吩咐道:
三妖听吾密旨:成汤望气黯然,当失天下;凤鸣岐山,西周已生圣主。天意已定,气数使然。你三妖可隐其妖形,托身宫院,惑乱君心;俟武王伐纣,以助成功,不可残害众生。事成之后,使你等亦成正果。(第一回)
这一段解释,令人深为疑惑。首先,书中既云“成汤气数已尽”,殷商亡国就说不上是纣王渎神所获的“报应”,他渎神也好,不渎神也好,成汤反正是要亡国的。也说不上是女娲娘娘所显“灵感”,因此事并非女娲为一时一事而显灵,而是大势所趋,先天定数,无可逃避的。乃至纣王一时兴起,润笔挥毫,其起因也应追究到那“一阵狂风”卷起幔帐,使纣王得以窥见女娲面容。推算起来,凡事种种无非是“上天垂象”,本没有什么可气可恼的。女娲氏怒从心起,内心深处实在是一笔糊涂账。
其次,女娲降旨三妖,更是语言不通。第一,“天意已定,气数使然”,成汤必亡,又何须三妖去助武王伐纣成功?第二,纣王如此**无忌,在神面前都敢乱来,君心先自已惑,何用三妖助纣为虐?第三,既然说“惑乱君心”,怎么又“不可残害众生”?不残害众生的君心,虽说不上是明君圣主,至少不能称为昏君,又如何能达到“惑乱”的效果?第四,惑乱君心者,奸佞之所为也,以奸佞而有功,而能成“正果”,天理何在?
总之,观女娲氏之意图,无非两种可能。要么,她大概以为可以凭借道德的手段来达到“惑乱君心”的(不道德的)结果,使无道者更无道,以便让有道者取而代之,最终回复到道德的结果。但这种可能性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假如她要运用道德的手段,就不会特地招来妖精充当工具。之所以要找妖精,正是看中了妖精的不道德和“残害众生”的本质。
要么就只剩下一种可能,就是女娲氏要通过罪恶或不道德来完成正义的道德事业,可是又不想承担不道德的罪责。明明是她要三妖去干坏事,可是却忘不了嘱咐一声“不可残害众生”,以便到时候把好的结果据为己有,把坏的手段推得一干二净。难道她不知道,“惑乱君心”的直接产物正是众生被残害,而不残害众生,纣王又如何会弄得天怒民怨、众叛亲离,如何能让周武王轻易得手?实际上,残害众生正是她给三妖布置的任务,她选中三妖去惑乱君心,也正是要她们去发挥“残害众生”的特长。那狐狸精化身的苏妲己是每天晚上都要吃人,才能“以血食养她妖气,惑于纣王”的,她唆使纣王治炮烙,造虿盆,陷比干,杀子诛妻,设酒池肉林,乃至敲骨验髓、剖腹验胎,种种令人发指的劣行罪恶,使纣王获得了暴虐无道、败伦丧德的恶名。这一切的一切,最初不都是女娲氏派遣所致吗?不都是因为纣王一句诗冲撞了神女薄面,女娲为挽回面子,显一显自己的“灵感”而蓄意造成的吗?
女娲氏假“天意”之名,泄一己之私愤,致使好端端一个殷商天下,搅得国无宁日,民不聊生,小人当道,忠良尽诛,却又没有承担罪责的勇气。这位造物主,真是鲁迅所说的“怯弱者”(见《淡淡的血痕中》)。《封神演义》第九十七回,写三个妖精穷途末路,被杨戬等人赶得无处可逃,时逢女娲娘娘跨青鸾挡住去路。三妖俯伏在地,求娘娘救命。女娲氏变脸道:“将缚妖索把三个业障锁了,交与杨戬,解往周营,与子牙发落。”这时有一段有趣的对话:
三妖泣而告曰:“启娘娘得知:昔日是娘娘用招妖幡招小妖去朝歌,潜入宫禁,迷惑纣王,使他不行正道,断送他的天下。小畜奉命,百事逢迎,去其左右,令彼将天下断送。今已垂亡,正欲复娘娘钧旨,不期被杨戬等追袭,路遇娘娘圣驾,尚望娘娘救护,娘娘反将小畜缚去,见姜子牙发落,不是娘娘‘出乎反乎’了?望娘娘上裁!”女娲娘娘曰:“吾使你断送殷受天下,原是合上天气数;岂意你无端造业,残贼生灵,屠毒忠烈,惨恶异常,大拂上天好生之仁。今日你罪恶贯盈,理宜正法。”三妖俯伏,不敢声言。
三妖成了替罪羊,实在冤枉。何谓“无端造业”?她们不过是奉命而行,至少也是“事出有因”。女娲明知三妖皆为业畜,故意纵其作恶,又利用其丑恶名声将全部罪名挂于其下,自己推了个干净,真是方便得很。只是三妖“不敢声言”,无非是慑于威势,并非心服而已。很明显,三妖的话完全合乎逻辑,不合逻辑的是“娘娘”。
再看姜子牙与三妖临刑前的对白:
子牙曰:“你这三个业障,无端造恶,残害生灵,食人无厌,将成汤天下送得干干净净;虽然是天数,你岂可纵欲杀人,唆纣王造炮烙,惨杀忠谏……此等惨恶,罪不容诛,天地人神共怒,虽食肉寝皮,不足以尽其辜!”妲己俯伏哀泣告曰:“妾身系冀州侯苏护之女……天子强立为后。凡一应主持,皆操之于天子,政事俱掌握于大臣。妾不过一女流,唯知洒扫应对,整饬宫闱,侍奉巾栉而已;其他妾安能以自专也。纣王失政,虽文武百官不啻千百,皆不能厘正,又何况区区一女子能动其听也?……”众诸侯听妲己一派言语,大是有理,皆有怜惜之心。
的确如此。苏妲己固然狐媚,但一切具体行事无不是纣王亲手安排,她顶多犯了“教唆罪”。且朝中那么多文武百官,只知以一死尽其愚忠,而将罪过一概归之于“牝鸡司晨”、女人乱政,岂不是太不讲理了么?可笑的是姜子牙,无法驳倒苏妲己,只好转移话题,去追究妲己的出身成分,或曰“揭老底”:
子牙笑曰:“你说你是苏侯之女,将此一番巧言,迷惑众听,众诸侯岂知你是九尾狐狸在恩州驿迷死苏妲己,借窍成形,惑乱天子?其无端毒恶,皆是你造业。今已被擒,死且不足以尽其罪,尚假此巧语花言,希图漏网!”命左右:“推出辕门,斩首号令!”
妲己是不是狐狸精,与她该不该负殷商亡国的责任,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如果说只因她不是个好东西而反正该杀,那么招她到人世上来的正是女娲娘娘。
对妲己等妖精的这一场审判,真是乱七八糟,自相矛盾。除了有胜利者不容分说的气势和大权在握者的权威外,其实是谈不上有半点公道的。之所以如此气急败坏地判妲己等的死刑,无非是要洗刷神圣的“天意”所沾上的血污,还它一个干净太平的世界。至于真正的罪魁祸首纣王本人,反倒被轻轻放过了。岂但放过了,而且还处处为他辩护,似乎这场战争不是周商之间、武王和纣王之间的战争,倒是武王和纣王一起与狐妖妲己之间的战争!
可以想见,纣王若不是自焚而亡,武王是不会杀他的,只要他表示一点悔过的“诚意”,多半还会封他一个什么“王”,甚至也许会仍旧尊他为“纣王”也未可知。如武王于马上遥看纣王自焚的景象,“掩面不忍看视”,对子牙道:
纣王虽则无道,得罪于天地鬼神,今日自焚,适为业报;但你我皆为臣下,曾北面事之,何忍目睹其死,而蒙逼君之罪哉?
纣王无道,咎由自取,那是纣王的事;而“我”为“臣下”,目睹其死,犯了“逼君之罪”,这是武王“从我出发”所得出的道德判断。其中当然有些“假惺惺”的味道,并不是真的想负责任,而是要使自己显得无论从哪方面的立场看都清白无辜,在历史上留下一个道德完美的形象。但这也正说明,中国历史上对人物动机的道德判断是评价一切历史人物的主要标准,所以人们才如此汲汲于道德上有一个仁明厚德的好声誉。
姜子牙当然明白周武王说这话的真正含义,他连忙捧屁道,大王不忍,“是大王仁明忠爱之至意也。然犹有一说:昔成汤以至仁放桀于南巢,救民于水火,天下未尝少之;今大王会天下诸侯,奉天征讨,吊民伐罪,实于汤有光,大王幸勿介意。”明为反驳,实际上说出了武王的心里话。周武灭汤商,“实于汤有光”,看似逻辑上荒唐,道德上却是一以贯之。商代夏,周代商,一切改朝换代,都不是要触犯封建秩序,而是要更好地将这一秩序发扬光大。由此观之,纣王若被生俘,不但不会杀他,反而会成为周武王标榜自己宽大为怀的金字招牌。因为他的罪责无非是“妇言是用”,以致“三怪迷真性”。说到底,他自己的本质(“真性”)还是好的,并无十恶不赦的罪愆,坏就坏在不该听信谗言,拒斥忠谏。
纣王自己也正是这样看待自己的。书中写到纣王临死前说过仅有的两段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后悔的话:“朕悔不听群臣之言,误被谗奸所惑,今兵连祸结,莫可救解,噬脐何及。”又曰:“悔不听忠谏之言,今日自焚,死固不足惜,有何面目见先王于泉壤也!”竟一个字也没有提到他自己做的那些坏事,似乎他的心本来是一张洁净的白纸,他自己这个七尺男子汉只是一个无知的婴儿;他坏,是因为“误听”谗奸,而假如他听了忠谏之言,本来也可以保持“真性”不惑,也可以好。那么,最终是谁导致了他的“误听”呢?是“天命”!
纣王曰:“此天亡我也……昔日朕曾命费、尤向姬昌演数,言朕有自焚之厄;今日正是天定,人岂能逃。”
“天数”“天命”“天意”,真是逃避良心谴责的一个最有用的法宝!从女娲到纣王,凡自认为“正人君子”、良心清白者,无不以此作借口来推卸罪责。可见在中国人心目中,命运总是被看作内心本来干净的人所遭受到的某种不可抗拒的外来力量,因而总是可以用来为人的清净本心作辩护,把自己身上的罪责化解于无形,归之于外部影响。换句话说,“命运”并没有进入中国人格结构的内部,而是在人格之外,是与人事相并列的“天意”。所谓“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意即只要主观愿望是好的,事情成不成,办成了好事还是坏事,我管不着,也不负责任。如果有人统计一下,我敢说,中国历史上的坏事,至少有一半以上是那些“好人”、那些自认为良心上“清清白白”“问心无愧”的人干出来的。
我们现在来看看西方人的命运观。与中国人把命运看作从外部强加于人的清白本心相反,西方人把命运看作个人主观人格的反映或镜子,认为命运即便是外来的,不可抗拒的,但它落到这个特定的人头上,毕竟是因为这个人的人格适合于承担这种命运。于是命运就进入了人格内部,成了西方人格自我反思的一面镜子。人并不能用命运来推托自己应负的责任,反而从命运上才看见了自己真正的“本心”“真心”,即自己的自由意志。这一观念,在古希腊神话中就已经隐约包含着了。
在希腊俄狄浦斯神话中,有预言说俄狄浦斯将来会杀死自己的父亲。于是父亲在俄狄浦斯生下来时就将他交给奴隶带到山里去喂野兽。但这奴隶可怜他,便把他带到另一个遥远的国度让人收养了,他一直以为收养者是自己的生父。后来俄狄浦斯又得到神谕,说他将杀父娶母。为了逃避神谕,他离开了自己的养父出走,在路上遇见一人与之口角,遂失手将那人打死;来到底比斯城又遇见斯芬克斯怪,破了那怪的谜语,解救了底比斯,被人民拥戴为国王,娶了前国王的遗孀。后来才发现,他路上打死的正是他亲生的父亲,他娶的则是他母亲。
按说,俄狄浦斯完全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杀父娶母,受到命运的玩弄的。他曾努力避开命运,最终还是中了圈套,论理他不应当有什么良心上的罪恶感。然而他却把一切罪过都归于自己,并自己弄瞎了自己的双眼,到全世界去流浪,以此来惩罚自己。可见在希腊人看来,人并不是诚心诚意想要良心清白就能做得到的,正当他自以为最“真诚”、最“白璧无瑕”时,他恰好在不知不觉中犯了滔天大罪,暴露了人的犯罪本质,而这正是由人所不可抗拒的命运揭示出来的。甚至于,人逃避犯罪的过程正是他犯罪的过程,人最真诚的时候正是他最无法做到真诚的时候。
俄狄浦斯神话的这一主题在莎士比亚的著名悲剧《麦克白》中得到了进一步的透彻表现。就剧情来说,《麦克白》与中国的《封神演义》,也有着很多的可比性。
麦克白是苏格兰国王邓肯手下的一位骁勇善战的骑士。有一天,他受到三位女巫(听命于她们的有三个妖精:狸猫精、癞蛤蟆精、怪鸟)预言的暗示和怂恿,说他将要成为苏格兰国王,于是顿起歹念,想要通过谋杀的手段篡夺王位。但由于强烈的自我意识,麦克白当时就被自己的这种邪恶想法吓坏了:
……为什么那句话会在我脑中引起可怖的印象,使我毛发悚然,使我的心全然失去常态,卜卜地跳个不住呢?想象中的恐怖远过于实际上的恐怖;我的思想中不过偶然浮起了杀人的妄念,就已经使我全身震撼,心灵在胡思乱想中丧失了作用,把虚无的幻影认为真实了。[5]
我们曾看到,在《封神演义》中,不管是纣王还是妲己,更不用说自认为代表着天意和正义的女娲氏了,都从来没有直视过自己恐怖的罪恶本心。妲己自恃奉女娲娘娘之命来干坏事,心安理得,到死都觉得冤枉;纣王也从来都不认为自己本来的出发点有什么不对,甚至敲骨验髓、剖孕妇见男女,如此惨无人道的兽行也被他说得振振有词:
朕偶因观雪,见朝涉者,有老少之分,行步之异,幸皇后分别甚明,朕得以决其疑,于理何害。今朕欲剖孕妇以验阴阳,有甚大事。(第八十九回)
相反,麦克白在尚未实行犯罪计划时,就已背负着深重的罪恶感,但他仍决心要去犯罪:
星星啊,收起你们的火焰!不要让光亮照见我的黑暗幽深的欲望。眼睛啊,别望这双手吧;可是我仍要下手,不管干下的事会吓得眼睛不敢看。(第一幕,第四场)
麦克白完全可以用女巫给他预示的命运来为自己开脱,以平息良心的自责,乃至以“替天行道”的名目使自己理直气壮。但他却不这样想,反而认为命运的暗示勾起了自己内心深处一直隐藏不露的恶欲,发现自己的本性就是要犯罪。于是在犯罪之前,他的良心和罪恶的意志产生了剧烈的内心冲突。正如纣王没有妲己的挑唆也许不会恶贯满盈一样,麦克白如果没有一位同样邪恶的女人即麦克白夫人的极力怂恿,恐怕也只有在矛盾中终其一生了。然而,麦克白夫人对权势的贪欲更甚于麦克白本人,她觉得麦克白的天性还“充满了太多的人情的乳臭”,她说:
你希望做一个伟大的人物,你不是没有野心,可是你却缺少和那种野心相联属的奸恶;你的欲望很大,但又希望只用正当的手段;一方面不愿玩弄机诈,一方面却又要作非分的攫夺;伟大的爵士,你想要的那东西正在喊:“你要到手,就得这样干!”你也不是不肯这样干,而是怕干。赶快回来吧,让我把我的精神力量倾注在你的耳中;命运的玄奇的力量分明已经准备把黄金的宝冠罩在你的头上,让我用舌尖的勇气,把那阻止你得到那顶王冠的一切障碍驱扫一空吧。(第一幕,第五场)
显然,“命运”在这里是人格的一部分,它不是开脱自己罪责的外在借口,而是人在行动中敢于承担自己罪责的勇气。在麦克白夫人看来,人要行动、要成为伟人就得犯罪,否则就只能无所作为;因此人要实现自己的伟大目标,就得有勇气承担自己的罪责。于是,她拼命煽起麦克白的野心,鼓舞他行动的意志:
你宁愿像一头畏首畏尾的猫儿,顾全你所认为生命的装饰品的名誉,不惜让你在自己眼中成为一个懦夫,让“我不敢”永远跟随在“我想要”的后面吗?……是男子汉就应当敢作敢为;要是你敢做一个比你更伟大的人物,那才更是一个男子汉。(第一幕,第七场)
宁可做一个十恶不赦的恶人,也不要成为一个懦夫,这是麦克白和他夫人的共识。但麦克白这时考虑的已不是要不要干的问题,而是能不能成功的问题了。他对自己的行动并没有十足的把握,他害怕现世的报应。“我们树立下血的榜样,教会别人杀人,结果反而自己被人所杀”。因而这是一次冒险的自我选择,其赌注是自己全部的身家性命。
但骰子已经掷下去了。麦克白清楚地意识到,并不是外在的力量(命运、天意等),而是他自己的自由意志做出了这一选择的:
没有一种力量可以鞭策我实现自己的意图,可是我的跃跃欲试的野心,却不顾一切地驱着我去冒颠踬的危险。(第一幕,第七场)
我的决心已定,我要用全身的力量,去干这件惊人的举动。去,用最美妙的外表把人们的耳目欺骗;奸诈的心必须罩上虚伪的笑脸。(第一幕,第七场)
麦克白虽然受到夫人的百般鼓动,但他丝毫不想让别人为他的行动负责。因为他干坏事是为了像个“男子汉”,倘若仅仅被人家当枪使,却会使他像个婴儿,这是与他的初衷绝对相违的。他自己认为(并且事实上也是如此),他并不是“听信谗言”才干坏事的,而是本源地出自于自己罪恶的灵魂,即个人野心。正因为他不肯与任何人分担自己的罪孽,而是一意独占自己的罪孽,他才显得比商纣王更像一个独立的人格,后者不过是一个任人搓捏的肉团罢了。
同样,麦克白夫人也有自己的独立人格。尽管她是这样一个邪恶的女人:当吃奶的孩子看着她的脸微笑的时候,她甚至可以从孩子的嫩嘴里拔出自己的**,并将孩子的脑袋砸碎。但一当她打算亲自动手杀掉邓肯国王时,仅仅因为看他睡着的样子酷似自己的父亲,就不忍下手了,根本不像妲己倚仗女娲娘娘的圣旨无恶不作。麦克白夫人的所有行动都是自由做出的,既不受道德律、命运或某种既定模式的限制,也不受别人指使,纯粹是偶然的。
但是,麦克白和他的夫人——这两位行动家虽然做出了选择,并采取了行动,却又始终伴随着不可摆脱的罪感,始终具有立体化的内心深度。他们始终是作为具有自我意识、具有哲学的形而上层次的人在行动。麦克白在谋杀了邓肯之后,灵魂再也得不到安宁,他仿佛时刻听到一个声音喊着:“不要再睡了!麦克白已经杀害了睡眠……麦克白将再也得不到睡眠!”他惊问:
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一点点的声音都会吓得我心惊肉跳?这是什么手!嘿!它们要挖出我的眼睛。大洋里所有的水,能够洗净我手上的血迹吗?不,恐怕我这一手的血,倒要把一碧无垠的海水染成一片殷红呢。(第二幕,第二场)
纣王杀了那么多无辜的好人,并没有感到自己手上沾了什么鲜血,就因为在他心目中,这些事都不是他要干的,而是别人要他干的,即使是他的手干的,也不是他的“本心”“真心”干的。潜意识中,他也许以为生杀予夺正是在痛快地实行帝王的特权,否则谁又愿意当帝王呢?但他还是个“好人”,他可以为自己辩解说,杀人(比如杀皇后娘娘)时,他自己的内心也很“痛苦”,他只是出于无奈。
《封神演义》第七回,写妲己派人诬告姜皇后以谋刺君王罪,纣王大怒,命令严刑拷打姜后,姜后宁死不承认。妲己教纣王剜去姜后一目。纣王“见姜后之睛,其心不忍;恩爱多年,自悔无及,低头不语,甚觉伤情。回首责妲己曰:‘方才轻信你一言,将姜后剜去一目,又不曾招成,咎将谁委?这事俱系你轻率妄动。倘百官不服,奈何,奈何!’”心下煎熬,似抵羊触藩,进退两难。妲己献计曰:“事已到此,一不做,二不休”,建议再炮烙姜后二手,务使屈打成招。纣王此时已明知姜后冤枉,但骑虎难下,只得采纳妲己主意。不料姜后仍不肯招供。纣王大惊曰:“此事皆美人教朕传旨勘问,事既如此,奈何奈何!”终于整死了与自己共同生活多年的妻子。但却不是“朕”干的。
相反,麦克白只杀了一个人,就觉得自己的灵魂已堕入了地狱:
要是我在这件变故发生以前一小时死去,我就可以说是活过了一段幸福的时间;因为从这一刻起,人生已经失去它的严肃的意义,一切都不过是儿戏;荣名和美德已经死了,生命的美酒已经喝完,剩下来的只是一些无味的渣滓,当作酒窖里的珍宝。(第二幕,第三场)
他甚至羡慕起那被他杀死的人来:
我们的目的虽然达到,却一点不感觉满足。要是用毁灭他人的手段,使自己置身在充满着疑虑的欢娱里,那么还不如那被我们所害的人,倒落得无忧无虑。[6]
…………
我们为了希求自身的平安,把别人送下坟墓里去享受永久的平安,可是我们的心灵却把我们磨折得没有一刻平静的安息,使我们觉得还是跟已死的人在一起,倒要幸福得多了。(第三幕,第二场)
至于麦克白夫人,原先比麦克白本人更为坚决,但现在她的情况似乎更糟:她被潜意识的罪感折磨得发了疯:
医生 你瞧,她的眼睛睁着呢。
侍女 嗯,可是她的视觉却关闭着。
医生 她现在在干什么?瞧,她在擦着手。
侍女 这是她的一个惯常的动作,好像在洗手似的。我曾经看见她这样擦了足有一刻钟的时间。
麦克白夫人 可是这儿还有一点血迹。……去,该死的血迹!去吧!一点、两点,啊,那么现在可以动手了。地狱里是这样幽暗!……这儿还是有一股血腥气;所有阿拉伯的香料都不能叫这只小手变得香一点。啊!啊!啊!(第五幕,第一场)
这种洗不净的罪恶感,并不因“天数”的不可逃避而能找到减轻的借口,因为它是来自对自己的行为负有全部责任的自由意志,来自于自己严酷无情地审视自己灵魂的独立人格。人们可以在外表上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态度,但内心的矛盾却容不得任何一点自欺,它总有一天要炸毁“人格面具”的沉重外壳,以人格分裂的方式爆发出来。这就是疯狂。
相比之下,麦克白本人在杀害邓肯篡夺王位后,还走过了一段心路历程。这就是尽力保住王位,除掉一切可能威胁他的敌人。选择一旦做出,自由意志一旦实行,那后果就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地构成一个必然的因果链条,人便完全成了命运手中的玩物。他不再有时间考虑和选择,只能是“一不做,二不休”:
时间,你早就料到我的狠毒的行为,竟抢先了一着;要追赶上那飞速的恶念,就得马上见诸行动;从这一刻起,我心里一想到什么,便要立刻把它实行,没有迟疑的余地;我现在就要用行动表示我的意志——想到便下手。(第四幕,第一场)
麦克白在被命运如此玩弄时,想到的仍然是用自己的意志赶上和超过时间、命运的高速运转,命运仍然不是他之外的东西;而是他自己带来的、支撑和鼓舞着他进一步干下去的内在动力。这种动力最先起于女巫的预言,但毕竟是由于他相信并愿意相信这一预言才成为动力的。现在精灵们又告诉他:“没有一个妇人所生下的人可以伤害麦克白”,并且“麦克白永远不会被人打败,除非有一天勃南的树林会冲着他向邓西嫩高山移动”。在他看来这就意味着,他永远不会失败和被杀死,因为谁不是女人生的呢?树林又怎么可能移动呢?他对命运的信念由于这一预言而更加坚定了。
可是,不可能的事情竟然发生了。敌军将领出于战术上的考虑,吩咐士兵们每人从勃南森林里砍一根枝条举在头上,以隐蔽军队的人数,远看正是一座树林在向邓西嫩山进发;而与他对阵的麦克德夫恰好不是女人生下来的,而是未足月就从母腹中剖出来的。麦克白得知实情,大惊失色:
愿那告诉我这样的话的舌头永受诅咒,因为它使我失去了男子汉的勇气!愿这些欺人的魔鬼再也不要被人相信,他们用模棱两可的话愚弄我们,听来好像大有希望,结果却完全和我们原来的期望相反。(第五幕,第七场)
一般说来,命运的预言、神谕都具有这种模棱两可的性质,总是不把话说明白,颇费猜详。而在西方人看来,这种性质恰好为人的自由选择留下了余地,使人即使发觉自己受到了命运的愚弄,也不能把责任从自己身上推卸掉。因为即使天道不爽,而如何理解预言的含义、如何采取行动,却仍然是自己的事。命运是不可捉摸的,人的行为却是清醒的、有意识的;命运可以给人增加勇气,但过分依赖命运就是“失去了男子汉的勇气”了;当人发现自己受到命运的欺骗时,他也可以选择与命运作对,反抗命运,以维持自己人格的前后一贯性。
麦克白最后的抗争具有英雄般的悲剧性质:
虽然勃南森林已经到了邓西嫩,虽然今天和你狭路相逢,你偏偏不是妇人所生下的,可是我还要擎起我的雄壮的盾牌,尽我最后的力量。来,麦克德夫,谁先喊“住手,够了”的,让他永远在地狱里沉沦。(第五幕,第七场)
可以想见,这样一个野心家、“坏人”,一旦有机会为正义的事业而斗争,他将同样是一位顶天立地的英雄男子汉,尽管那时并不能因他的事业的正义而判断他的内心就是出于道德的动机,正如现在也不能凭他行为的恶劣而完全抹杀他人格的坚强、个性的高贵一样。《麦克白》之所以被称之为“悲剧”,正在于它与《奥赛罗》《哈姆雷特》等悲剧一样,是“把高贵的东西毁灭给人看”。虽然这种高贵的东西体现在一个“坏人”身上,但这却更深地揭示出,人格的高贵并不在于他是(或自以为是)好还是坏,而是唯一地在于他具有选择好或坏的自由意志,并能将这一选择贯彻到底,为自己负责。
麦克白夫人死了,麦克白也看到了自己的结局,或者说,看到了一切伟人、英雄或野心家的结局:
我们所有的昨天,不过替傻子们照亮了到死亡的土壤中去的路。熄灭了吧,熄灭了吧,短促的烛光!人生不过是一个行走的影子,一个在舞台上指手划脚的拙劣的伶人登场片刻,就在无声无臭中悄然退下;它是一个愚人所讲的故事,充满着喧哗和**,却找不到一点意义。(第五幕,第五场)
在面对死亡的时候,商纣王想到的是对不起祖宗,“有何面目见先王于泉壤”;麦克白想到的却是人生的毫无意义。纣王觉得对不起祖宗,这样想的前提是他本来应该对得起祖宗,人生的意义就在于维护和光大先王的业绩和名誉。麦克白觉得人生无意义,这样想的前提则是人格有绝对的意义,只不过人在世界上的生活、活动和表演配不上这种绝对意义,仅是一些无谓的“喧哗和**”。
可见,纣王和麦克白对人生抱有完全不同的看法。纣王的头脑里是没有“人格”这回事的,他的人格和他的人生以及他赋予人生的意义(或不如说,人生赋予他的意义)都是等同的、先天既定了的;麦克白则在人生和自己的人格之间拉开了一段距离,他力图使人生成为自己人格的反映,因此他不断地行动、采取决定、改变现状,创造人生,以维护自己人格的一致。最后,他感到一切都是徒劳,他的人格太伟大了,以致既不满足于小小的荣誉和成功,也对失败乃至丧失生命抱漠然的态度。
于是,中、西人格差异在对人生的态度上便显露得很明显了。
在《封神演义》中,周武取代商纣这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竟没有一个人愿意为之承担哪怕一点点罪责,就连人们当作“罪魁祸首”加以处死的妲己,自己也丝毫没有罪感,只觉得冤枉,也许还觉得“上当受骗”,因为女娲娘娘并没有兑现对她的许诺来保佑她。她之被处死,其实倒不是由于她的坏,而是由于“成王败寇”的原则。所以她一开始就不应钻入女娲的圈套,去附庸明知其要败亡的商纣。
而在《麦克白》中,一切戏剧性的情节、一切无意义的喧哗与**,都本源地出自于主人公的罪恶的野心,而他也强烈地自觉到这野心的罪恶。他评价它,谴责它,亦即评价自己,谴责自己;但他又照样去行动,去犯罪,似乎行动的他和评价的他是两个不同的自我,一个是他外在的角色、面具,另一个是他在扮演这个角色时作为演员的他自己,内在的他,而他的人格便在这种外在和内在的矛盾中表演出来,成为一个具有鲜明的独立个性的艺术品(典型形象)。只有在死亡面前,戏演完了,外在的角色终止了,面具被抛开了,这时矛盾才被解除,内在的自我就承担了自己的一切罪责。因为尽管它一直都在谴责自己,但它也毕竟一直都在认同于这个外在的、行动的自己,不是把它推诿给外界影响,而是把它看作自己本身的内在结构。
因此,麦克白的内在的自我并不是一套既定的伦理规范,而是一个自由行动的自我,并且常常也是一个罪恶的自我,因为自由意志之所以是自由的,就在于它可以导致善,也可以导致恶。这个自我是自由的,所以也是绝对的,即不以任何既存的条件为前提的;它从虚无中来,故当它一旦停止行动,便发现它自己不是别的,正是虚无本身,除了它自己以外,没有任何东西足以给它一定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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