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一 参加中国共产党(11)(1 / 1)
1921年6月,周佛海撰写了《从资本主义组织到社会主义组织的两条路——进化与革命》一文,刊登在《新青年》第9卷第2号上。他以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必然代替资本主义的观点,指出旧制度不会自己崩溃,新制度不会自然产生,必须以革命的手段,打破旧制度,建立新的社会主义制度。他说:“资本主义制度一发达到绝顶,他内里的弊害,矛盾,也就要达到绝顶,于是资本主义制度就拿着自己的刀来杀自己,自然而然地要归于崩溃,消灭,这个时候代资本主义而兴的,就是社会主义的组织——不论你喜欢他或憎恶他,他都是要老气横秋地跑起来的。”
他说:自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以后,社会主义的思想奔腾澎湃从西方流入中国的时候,既有反对者,也有维护者。但反对者则闭起眼睛顽固地反对,也不问社会主义是否以这样顽固的反对,就可以不出现的;主张社会主义的人则张开嘴巴笼统地主张,也不问社会主义是否以这样的笼统地主张就可以实现的。他指出,当然,社会主义作为一种新主义,新思想刚刚传入中国,出现这种情况是不可避免的。
他分析了资本主义制度发展的结果,“就是社会分为两极端的阶级——最富的资本阶级,和最穷的无产阶级——而对立。”阶级对立的结果,必然爆发革命。“而战争最后的胜利,一定要归人口最多的无产阶级。无产阶级的胜利,就是资本主义的灭亡,社会主义的实现。”
他认为资本主义制度的灭亡,不会自然发生,必须采用革命的手段。他举例说:“社会主义不先实现于美,而先实现于俄,人家都以为是他(指马克思主义——笔者)的预言不中,其实由他学说的全体看起来,乃是当然的结果。俄国于资本制度发达到某一定的程度,就起来行积极的、全部的革命,所以社会主义就因之实现。美国虽然资本制度发达到十分,然而革命的行动还未发生;虽然也有不少同盟罢工,不过都是部分的、消极的,若照这样下去,我恐怕美国的资本制度,就是再经几百年,还是依然存在,还想什么社会主义实现。”
周佛海在《新青年》第9卷第5号(1921年9月1日出版)上,发表了:《难道这也是听天由命的教义吗?》、《狄克推多与农民》、《革命定要大多数人来干吗?》三篇《随感录》,指出社会主义是经革命得到的,不是自然而然到来的;革命的行动,都是由少数人先发,多数人附和,绝没有由大多数人先发,少数人附和的。
1922年1月,周佛海撰写了《自由和强制——平等和独裁》一文,刊登在《新青年》第9卷第6号(1922年7月1日发刊)上。他在文章中论述了自由与平等,民主与专政的关系。指出:无产阶级在夺取政权之后,“对于有产阶级的强制,假若放轻一点,他们的反革命运动,就要得起势力来”,“他们的反革命一成功,那就要不客气的来肆行残忍暴虐的举动,以窘迫无产阶级。”因此,无产阶级必须加强对有产阶级的专政,而不能空谈什么自由和平等。
在此之前,周佛海还翻译了日本社会主义学者山川均的《社会主义国家与劳动组合》一文,发表在《新青年》第9卷第2号上。并在《向导》周刊第2卷第57、58期上,发表了《英国劳动党成功之经济的说明及其社会主义之关系》等文章。
纵观周佛海在这个时期撰写和翻译的文章,从中可以看出,俄国十月革命胜利给他所带来的巨大冲击,和他对社会主义制度的向往,以及由此而表现出来的巨大热情。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周佛海作为中国共产党的早期发起人和组织者,也就不足为怪了。
出席中共“一大”
1920年夏天,离别故土三年的周佛海,决心利用暑假回沅陵探望母亲。周佛海之所以能作出如此决定,是与他翻译与写作而得到的稿酬分不开的。据他讲,由于他翻译《社会问题概况》一书,就得稿酬大洋120元。他投给《解放与改造》半月刊的文稿刊出后,稿费也非常丰厚。他说,当时所得的稿费大部分寄回家养母,一部分拿来买书,同时也留一部分准备暑假回乡省亲的路费。暑假来临,他将存款打一打算盘,除去往来路费外,所余无几。他想做一套西装,算来算去没有钱做,于是只好穿着学生装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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